所属区域: | 浙江-宁波-镇海区 | 招标业主/代理: | 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1.21 | 截止时间: | 2020-0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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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2,截止日期:2020-02-11,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 1500 万吨/年炼油 120 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空压站干燥器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镇海区,所属行业分类:能源化工,招标代理: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WZ20200214-2111-874-Y-B1,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中石化国际事业宁波有限公司委托,对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 1500 万吨/年炼油 120 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空压站 所需干燥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00214-2111-874-Y-B1
2.项目内容: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 1500 万吨/年炼油 120 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空压站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干燥机 | 6.0 | 台 |
4.交货期和地点:2020年08月10日,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空压站单元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其它资格审查要求及相关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
6.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6.3 提供前三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审计报告的否决。审计报告要求带审计事务所审计专用章。
6.4 投标商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复印件(应为涵盖标的物的生产型企业)。
6.5 投标方所供不带鼓风机式零耗气余热再生干燥器同类机型(15000Nm3/h及以上)运行2年以上的国内业绩不少于10台,并提供相关合同(合同中如无相关参数则提供技术附件或相关证明)
6.6 投标方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工业产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附干燥器)
6.7 投标方近三年内使用的产品未发生 QHSE 重大事故通报。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01月21日15时至2020年02月0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
16.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1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服务中心A座21层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0年02月11日09:00时前与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敏剑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投标说明:1 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共4个包,各包须单独密封,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标识清楚。各包内装投标资料如下:包1:技术标书;包2:技术U盘(内装盖章技术标书扫描后生成的PDF 电子版);包3:商务标书、投标保证金;包4:商务U盘+报价表(内装盖章商务标书扫描后生成的 PDF电子版);注意:各U盘须单独密封并标识,U盘内所有文件名称以“公司名称+技术标书\商务标书+招标编号”格式命名。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与纸质版一致,否则由于两种投标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评标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关于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网站客服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支付,支付完成后可开具电子发票(详见电子发票操作手册)。 4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投标人单位账户,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在线上支付保证金"系统中选择“在线代扣(实时到账)”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也可以选择“银行网银、归档付款”,根据系统生成的支付账号支付至广发支付系统。金额请按招标文件给定的金额支付,请勿随意改变金额。对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支付到同一投标保证金虚拟账户、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来自同一汇款账户,以及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电脑上传的情形,招标人将视为相关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其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5 本次招标的澄清及变更将在招标文件获取的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登录查看。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针对售卖标书的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否决条款核对,任意一条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开标时,按照资格后审方式,对照表招标公告中资格条款和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否决条款一一核对,请在投标文件中一一响应。开标时,投标人不得再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和异议,所有解释权属于评标委员会。 7 邮寄投标文件说明: (1)原则上不接受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如投标人要求采用邮寄方式的,须提前发邮件至wzwsy@sinopec.com,征得招标中心同意并确 认邮寄地址、收件人等信息后方可邮寄。 (2)邮寄过程中存在风险,风险及后果由投标人自担(如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丢失、未及时送达投标文件、寄送至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破损等情况)。逾期送达、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以上要求与招标文件其他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要求为准。投标单位反馈参与投标视为知悉且同意本招标公告内容并参与投标,若放弃投标须发盖章版声明至wzwsy@sinopec.com邮箱。招标中心人员未能及时接听您的电话时请发送电子邮件。】本标段合同签订单位:安徽实华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21.其他重要要求:无。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系人: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话:0574-27667759
电子邮箱:wzwsy@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系人:陈敏剑
电话:18868971798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