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2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浦东新区芦潮港水闸钢便桥路灯安装及周边道路路灯检修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浦东新区,所属行业分类:路灯,招标代理: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芦潮港水闸钢便桥路灯安装及周边道路路灯检修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芦潮港水闸钢便桥路灯安装及周边道路路灯检修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122-126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1-19Z0365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芦潮港水闸钢便桥新放YJLV*35电缆56米,三灯位投光灯2套,LED灯具6套,接线盒,路灯控制器,计量柜,整体井。电杆22基,刀架20套,灯具20套。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清单及图纸。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5、交付地址:招标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工期3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200000.00元(国库资金:120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政策、鼓励节能政策、鼓励环保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购买国货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1-23 14: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2-06 14: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3、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或2018年)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无不良记录的网页截图;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www.ccgp.gov.cn)”中无不良记录网页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2月6日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携带下列报名资料的原件(其中资质证书可携带具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市永和路456号B506室 进行现场验证,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壹仟元整,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单位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单位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2-11 14: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年2月11日14: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永和路456号B506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永和路456号B506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场签到,携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原件(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www.ciac.sh.cn查询、打印(含条形码),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2)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4)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上网卡。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申港大道200号 | 地址: | 上海市永和路456号B506室 |
邮编: | 201306 | 邮编: | 201306 |
联系人: | 钟敏 | 联系人: | 833 |
电话: | 68283274 | 电话: | 18321079293 |
传真: | 68283274 | 传真: | 54071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