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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华街垃圾分类收集点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2020-02-19 01:20:38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广州-花都区 招标业主/代理: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2.1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1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新华街垃圾分类收集点设施采购安装项目,所属区域:广东-广州-花都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440114-202002-106196-0001,招标文件售价:300,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 新华街垃圾分类收集点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14-202002-106196-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华街垃圾分类收集点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544,000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采购内容:新华街垃圾分类设施(完成期: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通知分批进行供货及安装,在90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货物的供货及安装

1.2.最高限价(元):11544000.00

1.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 A99(其他货物)

1.4.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1.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5.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5.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5.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1.5.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5.6.《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1.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1.7.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1.8.监管部门: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

六、供应商资格:

1.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提供开户许可证)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供应商已具有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2月19日 至 2020年02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或线上报名(详细流程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310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200310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华夏商务大厦1204房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19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任小姐 联系电话:020-37726707-302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68383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41号永愉花园酒店(1204房)
联系人:谭俊杰 联系电话:020-37726707
传真:020-36968659 邮编:510801
(三)采购人: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道办事处 地址:新华街建设路1号
联系人:陈志浩 联系电话:020-86838333
传真:020-86834867 邮编:5108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秤风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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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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