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2,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东海东市乐都区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低效林改造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东-乐都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招标编号:永道青海公招(服务)2020-006,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永道青海公招(服务)2020-006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
三、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四、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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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包1 | 1 | 190456 | 项 | 详见附件 | |
2 | 包2 | 1 | 100329.5 | 项 | 详见附件 | |
3 | 包3 | 1 | 161547.5 | 项 | 详见附件 | |
4 | 包4 | 1 | 100329.5 | 项 | 详见附件 | |
5 | 包5 | 1 | 112233 | 项 | 详见附件 | |
6 | 包6 | 1 | 280582.5 | 项 | 详见附件 | |
7 | 包7 | 1 | 482091.75 | 项 | 详见附件 | |
8 | 包8 | 1 | 217664 | 项 | 详见附件 | |
9 | 包9 | 1 | 193857 | 项 | 详见附件 | |
10 | 包10 | 1 | 365607.5 | 项 | 详见附件 | |
11 | 包11 | 1 | 93527.5 | 项 | 详见附件 | |
12 | 包12 | 1 | 84174.75 | 项 | 详见附件 | |
13 | 包13 | 1 | 117334.5 | 项 | 详见附件 | |
14 | 包14 | 1 | 302689 | 项 | 详见附件 | |
15 | 包15 | 1 | 147943.5 | 项 | 详见附件 | |
16 | 包16 | 1 | 147943.5 | 项 | 详见附件 | |
17 | 包17 | 1 | 302689 | 项 | 详见附件 | |
18 | 包18 | 1 | 540000 | 项 | 详见附件 |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条件;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包1-包17供应商应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营业执照相关经营范围,包18供应商需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需有种子生产或经营范围); 3、需提供近一年(2018或2019)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注:2019以来新成立的公司只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2020年2月24日至2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获取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园六路青海物产大厦5楼。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4.标书售价(元): 500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3-19 10:00:00
八、 投标地址: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九、 开标时间: 2020-03-19 10:00:00
十、 开标地址: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十一、 投标保证金:
各包投标保证金:
包1:2800.00元;包2:1500.00元;包3:2400.00元;
包4:1500.00元;包5:1600.00元;包6:4000.00元;包7:7000.00元;包8:3000.00元;包9:3000.00元;
包10:5500.00元;包11:1500.00元;包12:1200.00元;包13:1700.00元;包14:4500.00元;包15:2200.00元;包16:2200.00元;包17:4500.00元;包18:8000.00元
收款单位: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西宁农商银行海西路支行
账 号:82010000000391793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3、其他事项
本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袁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114526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东路34-2号,园六路青海物产大厦5楼
2、采购人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972-8621342
传真: /
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西门路1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 徐红
监督投诉电话: 0972-8624076
传真: /
地址: /
/
附件信息:
包1-包17服务.docx
119.5 KB
包18货物.docx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