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清远市清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清新县,所属行业分类:水利,招标代理: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招标编号:441827-202002-066201-00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的委托,拟对 清远市清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2002-066201-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457,7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最高限价(元) 服务期 清远市清新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政府采购 2,457,700.00 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批,并且按《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 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我区水利工程的划界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仅需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6.3、提供2019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6.6、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7、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8、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提供磋商承诺书):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投标的供应商。 (4)供应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 0 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6.9、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设计专业资质(河道整治和城市防洪)乙级或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国土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6.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一)报名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须知: 注:报名登记及购买磋商文件 购买磋商文件方式为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核对无误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磋商文件: (1)工商营业执照(如非“三证合一”证照,需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4)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2 月25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02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2层办公06号)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3 月06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2层办公06号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3 月06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2层办公06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2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02 月 27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邓小姐 | 联系电话:0736-3389991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63-581470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静福路23号优信商务中心二号楼2层办公06号 |
联系人:冯贤杏 | 联系电话:0763-3389991 |
传真:0763-3389992 | 邮编:511518 |
(三)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水利局 |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中25号 |
联系人:黄愉兰 | 联系电话:0763-5814687 |
传真:0763-5814687 | 邮编:5115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清远市众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