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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B2020-05: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补遗书2
2020-02-25 12:10:4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云南-大理-大理 招标业主/代理:  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2.24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5,公告主要内容为:大理YLZB2020-05: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补遗书2,所属区域:云南-大理-大理,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补遗书2

致:各投标人

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委托,对“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项目”进行招标,定于20200309日上午1100在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庆县原县委北楼一楼)举行资格预审评审会议,疫情期间,为保证项目有效顺利实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及《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标评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详见附件)要求及相关通告规定要求,现做如下通知:

1、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在进入开标厅时核验。

2、进入交易中心大楼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大楼时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开标厅和评标区时请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小于37.3°C)、身份信息与承诺书一致方可进入。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

3、进入交易中心大楼的人员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在开标厅就座时应间隔1米以上。注重个人卫生防护,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大楼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

4、所有进出人员均须用手机扫政务大楼的“云南抗疫情出入码”。

5、请各投标人随时注意查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关于本项目发布的最新消息。

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鹤庆县林业和草原局

    址: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云鹤镇花园小区24

联 系 人:李      

联系电话:1398854706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昆明市盘龙区小坝路2号金尚俊园C24-26

联 系 人:毕 师   

联系电话:13769136034  13629656615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标评标工作有关事项的

通知

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有效降低开评标环节人员密度,在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前提下逐步恢复各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优先安排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进行开评标。 

二、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限派3人(其中不含招标人派出的评标代表)参加开标、评标活动。进入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在进入开标厅时核验。各单位、企业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评标专家应在确保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再确认是否参加评标活动。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参加评标活动应携带身份证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在进入评标区时核验。 

四、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身份核验由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其他人员的身份核验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五、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通告》(第9号)和鹤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在鹤庆县公共场所实行“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工作的通告》要求,所有进出人员均须用手机分别扫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云南抗疫情出入码”。 

六、进入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时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开标厅和评标区时请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小于37.3°C)、身份信息与承诺书一致方可进入。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 

七、因进入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进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云南抗疫情”扫码等,请各交易参与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   

八、进入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在开标厅、等候区就座时应间隔1米以上,评标室内实行分散就座评标。注重个人卫生防护,无特殊情况尽量减少触摸扶手、门把等易污染部位和物品,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办公区域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   

九、疫情防控期间,评标活动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评标,避免在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就餐。如遇确需就餐的情况,参加评标活动人员应采用分装盒饭形式,在指定区域分时段分散就餐,不得集中就餐。   

十、疫情防控期间,除现场开评标活动外,其他交易业务全面通过“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进行网上办理。

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    

  

  

              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219

 

 

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名

 

单位

 

手机

 

身份证号码

 

自本日止的24天内所到城市情况

 

参加活动

2020年  月  日                                        项目的□开标/□评标/□其他事务(评标专家请填写评标厅) 评标室号:

 

本人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

2.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承诺事项、填写信息真实。

3.自愿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办公区域内全程佩戴口罩,遵守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和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4.本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5.因体温检测、身份核验、“云南抗疫情”扫码等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体温检测结果:     ℃


关键字:其他,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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