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淮安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智能化工...,所属区域:江苏-淮安,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3208021806260101,招标文件售价:305,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3208021806260101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3208021806260101-BD-004;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17日 | ||
工程类型 | 房屋建筑施工 | ||||
公告信息 | 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管(发改)审发【2018】0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开发区汇景路西侧,徐杨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1.5 其他: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第⑧条除外)】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授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7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业绩。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0 年3 月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3月18日0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河路9号 联系人:陈云 联系电话:0517- 83799861 招标代理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市延安东路武夷大厦17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7-83572229 13905239230 (此页无正文)
实施单位:(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 实施单位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字) 部门分管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 期:2020年2月 25 日 日 期:2020年2月 25日
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经办人(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日 期:2020年2月25 日
注:本公告项目为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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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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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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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工程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管(发改)审发【2018】0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淮安经济开发区汇景路西侧,徐杨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270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1.5 其他: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3.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申请单位;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第⑧条除外)】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授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被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2019年7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17年2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业绩。 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及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2月26日至2020 年3 月17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 3月18日09 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新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盐河路9号 联系人:陈云 联系电话:0517- 83799861 招标代理人: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安市延安东路武夷大厦17楼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17-83572229 13905239230 (此页无正文)
实施单位:(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人:(盖单位章) 实施单位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字) 部门分管负责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实施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 期:2020年2月 25 日 日 期:2020年2月 25日
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经办人(签名): 部门负责人(签名):
日 期:2020年2月25 日
注:本公告项目为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中心智能化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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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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