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嘉定区上海动车段特种设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等操作取、审证培训项目,所属区域:上海-嘉定区,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编号:上34IHNB0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上海动车段特种设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等)操作取、审证培训项目
时间:2020-02-26 10:09:42 编号:上34IHNB08 发布:上海动车客车段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序号 |
名称 |
服务地点 |
规格参数 |
备注 |
1 |
特种设备(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等)操作取、审证培训项目 |
上海动车段上海辖区 |
见附件 |
二、潜在投标单位的基本条件: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有能力履行合同。
3、质保体系(许可证、进网证等其他有关证书)。
4、报价合理。
5、投标单位的业绩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月26日—3月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疫情期间只接受电话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报名联系人及电话:高翔,021-51243901。
3.报名地点:上海市嘉定区老翔黄路600号,上海动车段1号楼2楼209室-经营开发部。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报名后发放招标文件。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副本(需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代理授权证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
四、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递交投标文件及谈判地点:上海动车段
3.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会议时,带好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上海动车段将不承担投标单位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六、编制投标文件注意事项:有以下现象的视为废的投标文件,将取消投标资格:
1.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
2.未按照要求装订的投标文件;
3.未加盖正式公章的投标文件;
4.须签字或盖章的页面而未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
5.参加谈判的不同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有互相关联的投标文件;
6.不同的投标单位文件价格组成分析成规律性递增或递减的投标文件;
7.其他存在严重错误的投标文件。
七、有下列行为的将列入黑名单:
1.对报名参加谈判而到期未参加谈判会议的单位将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一年;
2.对有串通或恶意报价扰乱市场行为的投标单位经核实后将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一年;
3.对造成直接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投标单位建立不良记录档案,将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二年;
4.对造成严重影响的投标单位或已确定为中标单位而放弃承揽业务的单位将终身禁止进入上海动车段业务外包项目市场。
八、本次谈判采购采取经评审合理最低价承揽业务的方式。
九、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
附件:
项目需求: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作业、起重机械安装维修、起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起重机械指挥、桥门式起重机司机、电梯、特种设备相关管理等特种设备初训、复训 |
人·次 |
初训:100人·次 复训:240人·次 |
2 |
电工等特种作业初训、复训 |
人·次 |
初训:100人·次 复训:320人·次 |
培训要求
1 按照招标人培训需求,选聘授课指导师资。
2 负责按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3 及时向甲方通报学员考勤、日常表现和违规违纪等情况,发现学员有严重违纪行为者,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积极协助处理。
4 负责对培训质量和组织管理进行监督,保证培训质量,做好招标人方学员的考勤管理工作,对培训未合格人员及时安排补考,有情况及时和招标人方联系沟通,并及时反馈考试成绩等信息。
5 应在培训场所指定负责人,进行培训期间相关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6 培训结束时,应组织相关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需提前通知学员,并于考前三个工作日内再次于学员确认。
7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培训名单人数、票据费用真实,若提供虚假名单、票据等资料套取培训费用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 在培训结束,操作证取到后,应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招标人方派员领取,不得由学员本人领取。
9 学员培训不及格的补考费用,操作证书遗失的补证费用以及不属于上海动车段统一支付的其它费用,由学员本人承担。
10 在学员考试完毕后,每批次学员培训成绩, 1个月内内反馈至学员本人,对不合格人员,相应补考计划等情况,一并告之学员,并将成绩汇总表反馈至我段。
商务要求
1. 各类工具和消耗材料由投标单位自行解决。
2. 指派人员须遵守上海动车段的治安、消防、劳动安全等有关规定。
3. 施工完成后,由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共同确认工作量,并一同签署《工作量确认单》,以此作为财务支付的凭证之一。
4. 中标单位须在支付流程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 付款方式:提供发票原件、工作量确认单、验收合格后付款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