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海门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2-26,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通海门市余东古镇民宿集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所属区域:江苏-南通-海门,所属行业分类:工程,采购业主:海门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3206840308000125,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海门市余东古镇民宿集群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840308000125 | 项目名称 | 海门市余东古镇民宿集群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840308000125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门市余东古镇民宿集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2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30日 | ||||||||||||||||||||
工程类型 | 其它 | ||||||||||||||||||||||
公告信息 |
海门市余东古镇民宿集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门市余东古镇民宿集群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市余东镇石板街历史文化街区东北向,距离街区北城300多米,毗邻古运盐河。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实施范围(详见规划设计要求附图)共计约39.3亩,红线外占地约27亩,其中水面约7亩、道路景观绿化约20亩。红线内约12.3亩,项目选址由两个地块组成,统一规划,东侧地块一用地面积3710?, 西侧地块二用地面积4490?,项目总建筑面积5760.00 m2,容积率均不小于0.7,建筑高度均不超过15米,具体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指标为准。 新建民宿客房,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含图书文化中心、接待中心、婚礼礼堂、品牌发布展览展示、管理用房及餐饮空间等),上述房屋的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通风空调、消防、泛光照明(亮化)、标识标牌、智能门窗、智能化系统、会议系统、厨房系统、景观绿化(水景打造)、声学系统、室外道路市政管网等配套工程及装饰装修(含家具、软装等)等实施内容,以及为达到运营开业目的并满足业主全部要求的实施内容,民宿地块周边水景、公园景观及驳岸打造,周边配套市政道路、管网、给排水、景观绿化、泛光亮化工程、停车场、景观设施(雕塑、小品)及主要出入口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等。 新建及改造范围示意图详见附图。 2.1.3合同估算价:6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其中前期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报批、报建等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①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新建民宿客房,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含图书文化中心、接待中心、婚礼礼堂、品牌发布展览展示、管理用房及餐饮空间等),上述房屋的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通风空调、消防、泛光照明(亮化)、标识标牌、智能门窗、智能化系统、会议系统、厨房系统、景观绿化(水景打造)、声学系统、室外道路市政管网等配套工程及装饰装修(含家具、软装等)等实施内容,以及为达到运营开业目的并满足业主全部要求的实施内容,民宿地块周边水景、公园景观及驳岸打造,周边配套市政道路、管网、给排水、景观绿化、泛光亮化工程、停车场、景观设施(雕塑、小品)及主要出入口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等实施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风空调、消防、泛光照明(亮化)、标识标牌、智能门窗、智能化系统、会议系统、厨房系统、景观绿化(水景打造)、声学系统、室外道路市政管网等配套工程、装饰装修(含软装)等所有为达到运营开业目的并满足业主全部要求的设计内容】、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设计单位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施工单位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必须为在本投标单 位的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EPC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B)设计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及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C)施工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 2017 年 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17 年 1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7年 1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2017 年 1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格审查中业绩只认可独立投标单位的业绩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企业业绩。分包单位业绩不予认可。 3.7一家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只能接受一家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联合投标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2月26日至 2020年3月30日 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3月 30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差额履约担保若中标总价比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总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差值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差额履约保函在中标结果公告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差额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注:若中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差额履约担保,则取消中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 12.联系方式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海门市余东古镇民宿集群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门市余东古镇民宿集群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海泰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市余东镇石板街历史文化街区东北向,距离街区北城300多米,毗邻古运盐河。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实施范围(详见规划设计要求附图)共计约39.3亩,红线外占地约27亩,其中水面约7亩、道路景观绿化约20亩。红线内约12.3亩,项目选址由两个地块组成,统一规划,东侧地块一用地面积3710?, 西侧地块二用地面积4490?,项目总建筑面积5760.00 m2,容积率均不小于0.7,建筑高度均不超过15米,具体以政府最终批复的规划指标为准。 新建民宿客房,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含图书文化中心、接待中心、婚礼礼堂、品牌发布展览展示、管理用房及餐饮空间等),上述房屋的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通风空调、消防、泛光照明(亮化)、标识标牌、智能门窗、智能化系统、会议系统、厨房系统、景观绿化(水景打造)、声学系统、室外道路市政管网等配套工程及装饰装修(含家具、软装等)等实施内容,以及为达到运营开业目的并满足业主全部要求的实施内容,民宿地块周边水景、公园景观及驳岸打造,周边配套市政道路、管网、给排水、景观绿化、泛光亮化工程、停车场、景观设施(雕塑、小品)及主要出入口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等。 新建及改造范围示意图详见附图。 2.1.3合同估算价:6800万元。 2.1.4工期要求330日历天(其中前期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报批、报建等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2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①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新建民宿客房,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含图书文化中心、接待中心、婚礼礼堂、品牌发布展览展示、管理用房及餐饮空间等),上述房屋的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通风空调、消防、泛光照明(亮化)、标识标牌、智能门窗、智能化系统、会议系统、厨房系统、景观绿化(水景打造)、声学系统、室外道路市政管网等配套工程及装饰装修(含家具、软装等)等实施内容,以及为达到运营开业目的并满足业主全部要求的实施内容,民宿地块周边水景、公园景观及驳岸打造,周边配套市政道路、管网、给排水、景观绿化、泛光亮化工程、停车场、景观设施(雕塑、小品)及主要出入口沿街建筑立面改造等实施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通风空调、消防、泛光照明(亮化)、标识标牌、智能门窗、智能化系统、会议系统、厨房系统、景观绿化(水景打造)、声学系统、室外道路市政管网等配套工程、装饰装修(含软装)等所有为达到运营开业目的并满足业主全部要求的设计内容】、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设计单位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施工单位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必须为在本投标单 位的业绩):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EPC总承包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B)设计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及投资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C)施工业绩要求:须提供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除外)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签发的时间及金额为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须三证齐全)。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体现本业绩要求的,则投标人另需提供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3.3.2自 2017 年 1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 2017 年 1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17年 1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 2017 年 1 月 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资格审查中业绩只认可独立投标单位的业绩或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企业业绩。分包单位业绩不予认可。 3.7一家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只能接受一家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的联合投标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2月26日至 2020年3月30日 9 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 年3月 30日 9 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差额履约担保若中标总价比所有有效投标总报价算术平均值低5%以上,则按照中标总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差值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的差额履约担保(差额履约保函在中标结果公告后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提供,差额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自保函签发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注:若中标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差额履约担保,则取消中标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68025036 。 12.联系方式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相关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