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沭阳县人民政府十字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01,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宿迁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所属区域:江苏-宿迁-沭阳县,所属行业分类: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江苏顺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沭阳县人民政府十字街道办事处,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727,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0]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3727 | 项目名称 | 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3727001001 | 标段名称 | 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3月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6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名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727001001
沭阳县人民政府十字街道办事处的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已经沭发基【2019】5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十字初级中学西侧、规划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 本次为整体规划方案、地质勘查、工程施工图及配套工程设计等,占地约120.09亩。办学规模为初中部12轨36班,小学部8轨48班。幼儿园8轨24班,新建教学楼、办公楼及辅助用房共6.6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活动场地及停车场、给排水、照明、监控工程等。 1.3 设计周期:4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1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0%,初步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1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2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内容:1、建筑工程〔人防、土建工程(含外立面石材、幕墙、钢结构、雨篷等)、室内装饰(简装、精装)、给排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含强、弱电、公建用电);暖通、消防工程等;2、工程项目配套设施:校园文化(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 VI 系统设计、校导视 S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配套景观、绿化、道路、亮化、室外雨污管网、运动场、围墙、大门、传达室、水、电、消防、弱电通信、技防、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项目涉及全部设计内容。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1.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0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果无勘察资质,经业主单位允许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4.4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4.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4.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 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 个月及以上;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 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01日 09:00至2020年03月0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6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sqzwfw.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2020年02月29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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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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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0]
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工程名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3727001001
沭阳县人民政府十字街道办事处的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已经沭发基【2019】5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十字九年制学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十字初级中学西侧、规划路北侧 1.2 工程规模: 本次为整体规划方案、地质勘查、工程施工图及配套工程设计等,占地约120.09亩。办学规模为初中部12轨36班,小学部8轨48班。幼儿园8轨24班,新建教学楼、办公楼及辅助用房共6.6万平方米,配套建设绿化、道路、活动场地及停车场、给排水、照明、监控工程等。 1.3 设计周期:4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方案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1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0%,初步设计成果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10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20%,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审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无息)。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内容:1、建筑工程〔人防、土建工程(含外立面石材、幕墙、钢结构、雨篷等)、室内装饰(简装、精装)、给排水工程、雨污水工程〕;电气工程(含强、弱电、公建用电);暖通、消防工程等;2、工程项目配套设施:校园文化(含文化理念设计、文化实践体系设计、楼道命名深化设计、学校标识 VI 系统设计、校导视 S系统设计、校园空间文化装修设计等)、配套景观、绿化、道路、亮化、室外雨污管网、运动场、围墙、大门、传达室、水、电、消防、弱电通信、技防、智能化、交通标志标线等项目涉及全部设计内容。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 1.7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30万元,高于此限价作废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果无勘察资质,经业主单位允许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一级注册建筑师; 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有效劳动合同、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招标文件中有与本规定不一致地方以此规定为准。) 4.4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4.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4.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4.3 在非注册单位任职,时间持续3 个月及以上; 4.5 其他条件: 4.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5.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5.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5.4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 关于对投标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具体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查询,不同网站公布的信用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01日 09:00至2020年03月0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6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不见面),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ggzy.sqzwfw.gov.cn/)并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联系方式
2020年02月29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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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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