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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19年乐都区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包五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14 01:30:41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青海-海东-乐都县 招标业主/代理:  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3.1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4,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东2019年乐都区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包五第二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青海-海东-乐都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发售)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中鼎誉润公招(工程)2019-042-0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n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2019年乐都区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包五第二次) / 380000.00 / 工程施工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a.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b.各供应商可就上述项目中的进行投标报名,但不得就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分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发售)时间: 2020-03-16 至 2020-03-20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3:30-18:00 

2.获取(发售)地址:  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电话:0971-8211136

                                        电子邮箱:dy8211136@163.com

3.标书售价(元): 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持CA锁下载 
5.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持CA锁下载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07 10:00:00 

七、    投标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八、    开标时间: 2020-04-07 10:00:00 

九、    开标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海东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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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2019年乐都区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包五第二次) 4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35010154800003967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3、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 0971-8211136 

传真: 0971-8866761 

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层10704室 

2、采购人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972-8622280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0972-8624075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2020.3.13.doc

827.5 KB

关键字:其他,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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