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5,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七台河七台河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南岸花园二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竞价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七台河,所属行业分类:工程,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七台河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南岸花园二期工程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
竞争性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台河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南岸花园二期工程项目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七发改【2019】102号文件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城镇棚户区改造南岸花园二期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位于同仁路北延以东、人才街以南、奋斗路以西、南岸花园以北。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
2.4项目总投资(概算):2.3亿元。
2.5咨询合同控制价:942.33万元。
2.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工程勘察:完成本项目勘察及相关服务工作;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房建及配套工程施工图设计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招标采购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招标、材料和设备釆购及相关服务等工作;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及提供工程造价方面的咨询服务。
2.9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除应具备建筑专业资信甲级及以上的工程咨询资信评价等级外,还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且营业执照中应包含项目管理、招标代理等字样:
项目管理:应具备建筑专业资信甲级及以上的工程咨询资信评价等级;
设计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人防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监理资质: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造价咨询资质: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提供项目负责人证书及声明)。
3.3投标人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在投标人资质范围内的专业咨询人员,应具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职业资格,与专业咨询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其中: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勘察设计人: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监理负责人: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注:1、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在具备相关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2、本项目为网上报名,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报名。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投标报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15日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 20日09时00分,登陆“黑龙江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册流程:【黑龙江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icaie-bidding.com/)】(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并上传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证件,完善企业信息);已注册用户:“用户中心”直接登录平台。
数字证书办理方法:
安卓用户可通过浏览器扫描“黑龙江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yicaie-bidding.com/)”官网右上角CA办理中的二维码进行下载"中招易采"APP。
打开“中招易采”APP
第一步:注册、实名认证
第二步:注册单位或加入单位群
第三步:单位法人或管理员在单位证书里面申请单位证书(单位证书请选择黑龙江易采平台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第四步:单位法人或管理员在单位印章里面申请单位印章
第五步:在个人证书里面申请个人证书
第六步:在个人签名里面设置签名
报名及网络购买流程:
1、查看招标公告项目—>报名(请务必按公告要求提交报名材料)—>“黑龙江易采投标管家”工具端购买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者,线上报名等待审核,线上缴纳标书款。
潜在投标人未进行网上报名的,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报名时需上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
(3)企业营业执照;
以上资料需提供扫描原件。以上材料缺少任何一项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均不受理报名(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注: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项目公告附件-投标人报名手册)
在平台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和支付费用等技术问题,都请拨打以下客服电话:
“中招易采”APP电话:4000-809-508;
“黑龙江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客服电话:0451-55555400/17303644698/17382864698/17303614698;
QQ群:824248607/1003059041/343362125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评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个之前小时上传到“黑龙江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响应文件需使用平台“黑龙江易采投标管家”工具端上传,具体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投标人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可通过“中招易采”手机APP扫码加密。如果投标人通过手机APP对响应文件进行扫码加密,则在开标时必须使用同一个手机APP账号及单位证书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5.3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5.4 请投标人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平台沟通联系解决,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响应文件。
5.5 开标地点及远程解密:使用电子平台的终端工具进行远程开标,无须到达指定地点;投标人于响应文件指定开标时间,使用原投标电脑通过“黑龙江易采投标管家”进行远程开标解密。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中招易采”手机APP提前30分钟等候在开标电脑前准备参加开标解密。建议投标电脑应使用含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或台式电脑,同时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七台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黑龙江易采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yicaie-bidding.com)上发布。
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以书面方式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将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供应商的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七台河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七台河市茄子河区湖东嘉运
联系人:贾红燕
电 话:6117017
招标代理机构: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18946170535
邮 箱:hljhqgc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