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17,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闵行区市政所2020年桥梁定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桥梁,招标代理: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闵行区市政所2020年桥梁定期检测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二)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业采购;(五)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详见备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闵行区市政所2020年桥梁定期检测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313-1735(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4312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制定管理养护计划提供基本数据,对桥梁主体结构及其附属构造物的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为桥梁养护管理系统搜集结构技术状况的动态数据。并通过定期检查的各项检查工作确定的数据,对桥梁各部分技术状况综合评定,确定桥梁现状,提出养护措施及改造方案,区管桥梁334座;2)本项目预算金额及上限价格财政预算:200.4万元投标上限价:200.4万元
5、交付地址:闵行区
6、交付日期:6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2004000.00元(国库资金:2004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3-16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20 00: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件;2)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原件扫描件)3)“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彩色);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3-16 00:00:00至2020-03-20 00: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3-26 13: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3-26 13: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
2、磋商地点: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委派本项目代表参加,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密封包装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未按照以上要求、迟到或未派代表参加现场开标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参与磋商会议的与会人员必须为身体健康,持绿色随身码,如与会人员体温异常或随身码为红色或黄色的,将被拒绝参加磋商会议,所产生的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投标人公司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市政工程管理所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莘浜路383号 | 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9楼 |
邮编: | 201199 | 邮编: | 201199 |
联系人: | 褚萃中 | 联系人: | 陆怡莲 |
电话: | 54958212 | 电话: | 64985238 |
传真: | 54958212 | 传真: | 648886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