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桥处跨皮划艇尾水渠新建小桥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攀枝花-米易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3.20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0,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攀枝花龙桥处跨皮划艇尾水渠新建小桥工程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攀枝花-米易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编号:510421202000005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龙桥处跨皮划艇尾水渠新建小桥工程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421202000005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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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20 10:27 |
采购人 |
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府城路89,联系方式:0812-8119418,周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35号3单元2号(攀枝花办事处),联系方式:高女士,0812-3358738 ,18180127695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812-8119418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按照规定购买了磋商文件。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23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3-27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35号3单元2号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35号3单元2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35号3单元2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4-02 08: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4-02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35号3单元2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4-02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35号3单元2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1135507.27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建筑工程 |
行业划分 |
E481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建设地址:米易县城龙桥东侧大平台与皮划艇尾水渠之间。
项目规模及内容:小桥梁体采用简支钢箱梁,跨径 18.73m,梁高 0.8m,主桥桥宽 3.0m。小桥北侧与河东广场平台末端相接,南侧设梯步和缓坡道与健身绿岛相接,具体内容详施工图。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详见文件)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备注 |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发售采购文件时间:自2020年3月23日至2020年3月27日(每天上午9:00-11:5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攀枝花市东区临江路35号3单元2号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400 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响应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在购买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2.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核查原件)。
3.供应商为自然人,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交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供应商报名填写信息出现错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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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工程,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