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吉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2,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吉安[吉安市本级]2020年草花采购、栽植项目,所属区域:江西-吉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吉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招标编号:采购货物名称,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经吉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受吉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委托,就其2020年草花栽植采购项目 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
项目编号 |
采购货物名称 |
采购需求 |
采购期限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评标办法 |
赣企恒政采字[2020]02-1号B包 |
2020年草花栽植采购 |
详见 文件第四章 |
2年 |
B包 (绿地所区域) |
草花预算139.8256 栽植费预算 33.9384 |
综合评标法 |
备注:本项目共分两包即A包(公园所区域)、B包(绿地所区域)。为确保本项目采购质量,投标人按“兼投不兼中”原则,即可以同时响应两个包的并参与评审,但只能成为其中一包的预中标人。本项目开评标评审顺序:先A包,再B包。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开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资质现场展示)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其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证明和所在地社保局的社会保障证明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近三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加盖用章的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5)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资质现场展示)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将以上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版投标文件中,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1、2、3、4、5、8)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备注:必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参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至开标现场查验。
三、文件下载地点及提供的资料: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的供应商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澄清、变更文件。
四、响应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供应商须在北京时间 2020年4月16日9:00 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其后上传通道将关闭。开标时供应商须提供三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不分正副本),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定于2020年 4月16日9:00(北京时间)江西省吉安市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4 开标厅,届时请合格的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
五、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为:
B包人民币34800.00(叁万肆仟捌佰元整)2.本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详见采购文件。六、其它:
以上公告内容和变更信息将在吉安政府采购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凡获取文件后,对本文件必须仔细阅读,并就此次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并接受文件的所有要求。
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2. 投标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史先生 0796-8265658
采购单位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南大道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企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唐女士 13125266706
监督单位:吉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0796-7030872
重要事项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积极配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家供应商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供应商代表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厅。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和相关信息记录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市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文件最后页)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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