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27,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昌吉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新疆-昌吉-阜康,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业主: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编号:HY2020-0116-04,招标文件售价:1、发售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采购项目编号: HY2020-0116-04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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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项目 | 1 | 460000 | 次 | 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 2020年4月11日前,完成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基本思路研究初稿;2020年4月25日前,根据反馈意见对思路研究初稿进行及时调整、修改,并形成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基本思路研究终稿。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文件中全部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三证合一)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时除外)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项目报名时请携带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须携带原件备查)。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 发售时间:2020-03-26 至 2020-04-01 19:30:00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
4、磋商文件售价(元): 5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04-06 16:3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新疆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4楼会议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06 16:30:00
九、 磋商地址:新疆东方瀚宇设计院新楼4楼会议室
十、 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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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阜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基本思路研究及规划纲要项目 |
9000 | 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 | 806040112010105626427 | 电汇或网银转账 | 投标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开户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延安南路支行,开户行行号:402885000387、开户行账号:806040112010105626427,)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分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作为确认报名依据。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中所有资料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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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丽娜
联系电话:19909944399
地址:昌吉市南公园西路天佑桃源新城31号楼2单元102
2、采购人名称: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俞婷
联系电话:1389969226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阜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范国成
监督投诉电话:0994-3222516
附件信息:
阜康市145思路及规划磋商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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