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同德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3-31,公告主要内容为:青海海南同德县2020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所属区域:青海-海南-同德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同德县自然资源局,招标编号:青海鑫融公招(货物)2020-08,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鑫融公招(货物)2020-08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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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同德县自然资源局同德县2020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项目 | 1 | 2103200 | / | / | /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项目所需苗木须具备产地检疫合格证; 4、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3-31 至 2020-04-07 17:30:00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A座11楼1113室(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
3.标书售价(元): 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QHXR2014@163.com。 注:各供应商不需要现场报名,均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各供应商将报名材料发送至QHXR2014@163.com,在邮件中必须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我公司工作人员沈先生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971-8166685,报名成功后将通过邮件方式告知各供应商。(以上资料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22 14:00:00
七、 投标地址: 海南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号开标室 注:投标人完成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后,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2020年04月21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使用邮寄方式至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A座11楼1113室(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电话:(0971-8166685 ),邮寄后请与我公司工作人员沈先生进行联系确认。(注:如在邮寄过程中,由投标人或快递公司造成的破损、延误或遗失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 开标时间: 2020-04-22 14:00:00
九、 开标地址: 海南州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2号开标室 注:投标人完成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后,在投标截止前一工作日2020年04月21日下午17时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使用邮寄方式至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A座11楼1113室(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电话:(0971-8166685 ),邮寄后请与我公司工作人员沈先生进行联系确认。(注:如在邮寄过程中,由投标人或快递公司造成的破损、延误或遗失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 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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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同德县自然资源局同德县2020年第一批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造林补贴试点项目 | 2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行营业部 | 6305 0136 3700 0950 0392 | 转账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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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青海省政府采购信息网》 (http://www.ccgp-qinghai.gov.cn/home.html)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11.44.251.34) 《青海项目信息网》 (http://www.qhei.gov.cn)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鑫融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小燕
联系电话: 0971-8166685
传真: /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五四西路61号A座11楼1113室(新华联国际中心A栋)
2、采购人名称: 同德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多老师
联系电话: 15897044466
传真: /
地址: /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同德县财政局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 0974-8593008
传真: /
地址: /
附件信息:
2020-08公招(货物)(1).doc
414.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