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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江村车站古井站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2020-04-04 02:10:5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广州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4.03 截止时间:  20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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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04,截止日期:2020-4-9,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江村车站古井站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交通运输,招标编号:广356HM20Z,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关于江村车站古井站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0-04-03 16:17:25 编号:广356HM20Z 发布:江村车站操作


一、委托服务依据:
根据《广珠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珠线沿线各站点日常生活垃圾处理的函》,做好江村站古井站区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工作。
二、外包项目:
1. 项目名称:江村车站古井站垃圾清运
2.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 履行地点:江村车站古井站站区
三、项目主要内容:
1、日常清运:乙方投放垃圾箱共计2箱,每天由乙方派垃圾压缩车直接到收集点收集垃圾,收集频率为一天1次(每天收集频率不超过两次)。
2、额外加运:由甲方通知,乙方派车加运,加运次数按甲方实际需求计算。
四、项目履行时间:
履行时间: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五、项目服务和质量保证要求:
1. 具有垃圾清运服务资质;
2. 将生活垃圾运输到合法合理的场所,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卸放;
3. 清运工作过程中必须穿戴好安全护具,并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确保车辆进入站区内减速慢行,听从甲方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
4. 将垃圾运至转运垃圾堆放场地过程中,不能渗漏,以免影响周围环境和造成第二次污染,垃圾堆放场地周围的环境卫生由乙方负责清洗和保洁;
5. 收集垃圾过程中必须遵守《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
六、响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备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具有相关专业承包资质;
3. 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4. 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安全和不良信誉等事件发生;
5.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服务水平;
6. 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并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七、报名提交资料:
1.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身份证;是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从事垃圾清运服务资质证明。
4. 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 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3个及以上(随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 上述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承揽商评定标准及方法:
1. 垃圾清运费用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合同签订后,每季度结算一次,直至合同执行完毕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不超过壹万玖仟元整1.8万元。(预算金额为1.8万元/年。)
2. 在同等条件下按报价最低者为项目承揽商,价格相同时优先选用承揽过车站相似业务的单位。
九、其他:
1. 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履约能力的单位参与,详细内容请联系项目联系人。
2. 联系人:胡生,电话:020-61340469。
3.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
4. 报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水茅路19号江村车站。


关键字:交通运输,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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