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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市城市水系监测及智慧排水信息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04-04 12:11:2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清远 招标业主/代理:  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4.03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0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清远清远市城市水系监测及智慧排水信息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清远,所属行业分类:监测,招标代理: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招标编号:441800-202004-140304-0007,招标文件售价:1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的委托,对 清远市城市水系监测及智慧排水信息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2004-140304-0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城市水系监测及智慧排水信息化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791,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项目基本概况简述:

采购内容

完成期

最高限价

清远市城市水系监测及智慧排水信息化管理平台

合同签订之日起,240个日(8个月)内完成整体项目实施、交付及终验至正常运行。

人民币29,791,000.00

5.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监管部门: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5.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4.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4.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4.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4.4.《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4.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4.6.《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证明文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2019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如投标人为新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6.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提供2019年9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6.3.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4.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6.8.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等证明文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4月04日 至 2020年04月13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振兴路九号晟禾·汇江花园南门09号(交通银行大厦卓悦文化对面)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4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振兴路九号晟禾·汇江花园南门09号(交通银行大厦卓悦文化对面)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2004240930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振兴路九号晟禾·汇江花园南门09号(交通银行大厦卓悦文化对面)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4 月 04 日 至 2020 年 04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联系电话:0763-353880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麦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2697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厂洼街3号丹龙大厦C2018室
联系人:周平 联系电话:020-38392316
传真:020-85272043 邮编:510600
(三)采购人:清远市供排水处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半环北路三角公园南门内
联系人:李柏荣 联系电话:0763-3380871
传真:0763-3380871 邮编:51151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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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监测,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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