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17,截止日期:202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温州洞头区垃圾分类督导员第三方服务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温州-洞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编号:DTCG2020041601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洞头区垃圾分类督导员第三方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就洞头区垃圾分类督导员第三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DTCG2020041601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合同承包期限为 1 +1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人民币)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洞头区垃圾分类督导员第三方服务 |
1 |
项 |
92.855992万元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中主营范围含有垃圾分类相关经营范围;
3、其他要求:目前有参与洞头区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的中标单位是本次招标的被监督单位,中标单位或与中标单位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 4月17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 月12日09:30:00
七、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如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54418837@qq.com)提交)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其投标文件撤回。
7、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8、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1个小时内。
9、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人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
八、投标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十、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实施条例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7288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永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456001532
联系传真:0577-88066206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577-63387968
传真:0577-63387900
附件信息:
4.16(定稿)洞头督导员招投标文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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