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4-18,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瑞金市]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项目(招标编号:RJTS2020-RJ-G002)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瑞金,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招标编号:RJTS2020-RJ-G002,开标地点:瑞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的委托,对其《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RJTS2020-RJ-G002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1 |
《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 (国内服务) |
1 |
项 |
详见下表 |
5000.00 |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地址位于江西省瑞金市龙珠路1号,总建筑面积约10000㎡。本次《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项目是陈列设计和布展施工一体化服务项目,建设面积约5500㎡。
(二)、技术部分
根据采购人所提供的招标文件及附件要求,各投标人提供认为可以满足招标要求的相关设计和技术说明,设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陈列展览创意设计
1.1展览大纲深化设计完整文本。
1.2总体设计说明、项目策划及设计理念、设计依据(规范、标准及条例)、内容设计方案解读、各展项创意设计说明等;
1.3陈列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流线图、鸟瞰图(轴测图)、效果图;各单元部分平面图、空间效果图及重点、亮点展项效果图;辅助展项及艺术品创作设计图等设计图纸。
1.4可提供电子文件或多媒体演示文件(方案演示时长20分钟以内)。
1.5其他表现设计意图的资料。
2.陈列展览形式及制作设计
2.1完整的基础装饰及电气安装部分设计及技术说明;
2.2陈列展线上各分级标题、展板的彩立面图设计及说明;
2.3辅助展项设计、制作的图纸及技术说明;
2.4艺术品项目的设计小稿、所用材料及创意说明;
2.5综合性场景复原、沙盘模型等项目的设计制作及技术说明;
2.6多媒体运用项目中硬件与软件的设计制作技术说明;
2.7展厅、展柜照明系统的设计、选用品牌以及型号、参数等的技术说明;
2.8展览装备、展具等(包括壁龛、陈列支架、台座)造型设计图纸及材料、工艺的说明;
2.9临展厅需满足主办高规格的文物及艺术品展览的相关技术要求,其中可移动展墙(展板)、展柜、照明等展览设备(选用品牌、型号)的设计及技术说明;
2.10展览导览系统部分的设计及说明;
2.11展厅中控系统部分的设计及说明;
2.12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包括各展项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工程拟投入的主要物资机具设备、进场计划及劳动力安排计划、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工程进度安排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图等;
(三)、项目技术需求
1.项目说明
1.1建筑规模:陈列展厅面积约5500㎡。
1.2设计与制作内容:《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改展设计及其深化、施工制作与布展。
1.3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方式按进度付款。待项目完成后,以审计后金额支付尾款。
2.本项目内容、范围
2.1本项目范围包括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图纸与工程规范所示的内容,主要是项目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项目施工、设备维护、操作培训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陈列布展内容设计方案中列明的全部设计内容(含展项)。
主要有展墙、地面、吊顶等基础装饰装修;平面设计制作,包括文字处理、展板设计制作、说明牌设计制作、展览标识等;辅助展品设计制作,包括展柜展台、文物支架、文物史料复制、模型、沙盘、绘画、雕塑、浮雕、景观、场景复原等;(四)灯光照明系统、多媒体工程(包括硬件和相关软件)、智慧导览系统(包括硬件和相关软件)等陈列配套项目;展馆强电、弱电、给排水、空调系统等配套设备的完善,完成消防系统工程,保证项目竣工后通过消防验收,完成安防系统设计(不含施工)工作;展馆的功能划分设计及配套设施升级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门厅、纪念品商店、影院、公共空间等区域;整体展线设计及配套,一至二层参观楼梯设计及改造;正立面设计及改造,二楼临时展厅设计及改造,三楼社教活动室设计及改建等。
(2)陈列布展形式设计、深化设计和施工制作及布展、图录出版印刷;
(3)所有按设计与工程规范要求以及为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所需的任何检测及一切要求。
(4)中标人必须负责施工条件、施工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工作等直至工程完成。
(5)在招标文件内所说明及招标期间所增减或中标人所确认的工程内容、所有在合同文件中、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设计图中所提到和反映的工作及经业主认可的技术交底会议纪要和设计变更等。
2.2项目管理要求
(1)本项目的承包方式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承包范围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施工和包协调管理、包售后维保的施工总承包方式。
(2)本工程所需材料、制品、设备(除了施工合同中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中的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由中标人采购的物品与制成品均应附有质量保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3)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已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并无条件地接受采购人委托的施工监理单位在法律和采购人授权的范围内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造价、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4)中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选定的本工程建造师及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任意调换和撤离,建造师每周须在现场5天。调换一次扣除违约金3万元
(5)中标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设计、制作承包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实施项目一律不得转包,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中标人的承包资格,并由上述中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3工程质量要求
(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自报质量等级及经济处罚承诺,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上报中宣部评审、创“博物馆十大精品陈列工程”等相关工作。
(2)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进行质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4工期要求
(1)本工程要求设计及深化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合理设计工期。
(3)工程竣工,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竣工报告,由采购人组织验收,验收时间不作为工期累计。工程验收合格,则中标人提交竣工报告的当天即为竣工日期,如验收不合格,则返工时间作为工期累计。
2.5工程现场
(1)本工程施工场地的总平面布置和施工过程中的调整布置(二次临设)均需得到采购人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和使用,凡需使用该区域外的场地,必须事先获得采购人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不能随意搭建临时设施。
(2)本工程施工用水、用电,已由采购人接至施工现场边缘,投标人应在踏勘现场时自行查明并自报临水、临电的需用量,中标人进场后自行安装所需管线及计量表具(此部分发生的费用均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列支),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由中标人按每月的抄表数直接向供电、供水部门缴付(若该费用已由采购人代缴的,则从工程款中扣回)。
(3)施工场地内通讯线路由采购人协调安排。
(4)投标人应认真踏勘工程现场,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周围交通道路、地下管线等情况,并在投标时考虑一切可能影响合同价款的因素。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增加费用或延长竣工日期等要求,采购人对此类要求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中标人应保持工区的环境卫生及成品保护,每日完工后必须清洁现场,所清除的垃圾按采购人指定的位置堆放,并及时清运处理。
3.陈列设计和布展基本要求
3.1陈列展览形式设计指导思想及原则
(1)指导思想:陈列设计与布展制作应考虑建筑、陈展内容、文物与人的和谐统一,具有国际视野和前瞻性,充分考虑博物馆(特别是纪念馆)陈列展览的行业特质、地域特色和综合效益,注重政治站位、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做到高质量、高品味、高效能,主题鲜明、富有创意。
(2)设计原则:设计方案应为原创作品,能体现当代博物馆(特别是纪念馆)先进的陈列设计理念。设计应采取文物与艺术表达并重的原则,以创新的思维和现代设计理念及艺术展示手法,实现学术性、知识性、艺术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的有机结合,达到能呈现展览主题特色和重点亮点。具体如下:
实事求是,形象生动。在展示过程中以史料图文、实物展示为上,适当运用最新成熟多媒体技术展示手段,以场景还原、模型、雕塑等艺术展示手法,生动呈现展示内容。
挖掘创新,突出特色。深入挖掘相关史料,继承传统文化,在此基础上有针对地进行创新,突出与其他同类馆的差异性,打造本馆特色。
布局巧妙,空间合理。紧扣内容,精心布局,内容、形式、空间相辅相成,高效引导观众注意力,保留适当的过渡空间,缓解参观者的视觉及感知压力。
流线有序,完整顺畅。流线设计考虑全面,在展陈内容基本充分被参观者浏览到的基础上,根据有关特殊参观群体的参观习惯需求,设计相应的参观流线。
融合科技,立足体验。多媒体运用手法多样化,使展览形态鲜活生动富有艺术张力,充分体现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
生态节能,绿色环保。使用材料在满足展馆标准上,追求生态节能,打造绿色展馆。多媒体手段应结合实际展示内容需要合理使用,节约成本与资源。
3.2设计要求
(一)形式设计是陈展内容设计的“物化”,必须忠实于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必须是对展览内容准确和完整的表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形式设计要准确、深刻理解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并据此确定陈列的表现形式,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二)形式设计要做到设计语言符合博物馆(特别是纪念馆)陈列主题的表达方式,通俗易懂地传达展览的主旨和内涵,实现展品与场景合理地一体化;展示手段新颖、多样,设计制作适宜且具特色的观众互动项目,注重观众的参与性,增强展览的生动性、观赏性、趣味性。
(三)艺术表现方式和科技展现手段要力求创新,避免与其他博物馆(特别是纪念馆)陈列方式雷同。场景艺术设计构思要立意准确,构图布局合理,制作工艺先进,艺术感染力强。高科技展项要切合展览内容与主题,富有生动性和互动感,性能优良,操作简便,容易维护,价格合理。
(四)在对博物馆展陈空间结构、展览内容和参展展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单元内容的展线安排、平面布局和面积分配,做到布局得当,分割有致;合理安排观众参观路线,做到展线流畅,易于安全疏散。
(五)展厅环境设计和气氛营造要典雅、大方,与建筑空间、展览内容完美结合,相得益彰。既要能起到烘托展示内容的作用,又能为观众创造一个舒适的参观环境。
(六)设计图中要对陈列的亮点进行分析和重点设计。
(七)辅助展品及装饰材料的取材要讲究低碳环保,辅助展品的制作和工艺要严谨精细。
(八)展柜包括独立柜、桌柜、双平开柜、通柜等各种用于展示文物的柜体:
1、展柜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范和标准。
2、安全性能要达到国家一级风险要求,以确保文物安全,可供选择配装多种防盗安全系统。
3、产品质量优良,做工精细,须采用国内知名品牌,并曾被国内3家省级以上博物馆采用。
4、展柜要求开启方便,经久耐用,各项性能均达到相关技术指标要求;并充分考虑展柜的专业性、通用性、安全性、可逆性,要便于拆卸、移动,且使用合格环保的材料制作。
5、从功能模块到结构特征都采用模块化设计与模块化处理,产品标准化程度高,便于安装和拓展其他功能。
6、具有恒温恒湿等微环境控制功能。
7、可提供多种灯光组合供选择。(如光导纤维照明、LED,箱式照明等)
(九)照明系统:
1、照明系统根据总体形式来设计,强调灯光设计具有层次感和艺术性,达到为总体陈列艺术效果做渲染的目的。
2、展览照明所用灯具须为国内一流品牌,并曾被国内大型博物馆采用,以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
3、照度适宜。照度不能损害文物与展品本身和影响观众的视觉效果,并在总体上符合观众的视觉过渡;
4、照度均匀。一般情况下展品的照度要求均匀,重点文物和重点辅助展品应根据具体的对象采取不同的照明方式增强和减弱照度,以增强文物与展品本身的艺术效果;
5、显色性。通过分析被表现物的特性与设计传达意图,以高显色性光源来还原展品的原色,增强展示的表现力。
6、陈列采光照明设计中应积极设法消除红外线、紫外线等有害射线对文物的影响和损害。展厅内应严格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
7、各展览使用的各种灯具及配套设备需经采购人确认,便于同类型灯具统一管理使用。
8、灯光照明系统应采用智慧化照明管理系统。
(十)多媒体
1、成品设备选购需考虑产品本身质量可靠性,须选择国内知名品牌,采用近两年新技术产品,不得选用已经停产型号(以设备定型方案报批之日为准)。
2、自行研发组装的各个设备必须选用近两年研发的质量可靠的国内知名品牌元器件,同时提供实验测试报告和第三方(权威机构)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
3、内容制作必须符合陈列方案的要求,与展览整体风格统一。必须由具有相关从业经历的专业制作团队进行创作,主创人员必须具备主持制作大型高水平影视、动画作品经历。
4、所有展览多媒体项目必须由多媒体全局管理系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展品互联互通查询、多媒体软硬件控制系统、后台维护、硬件电源集中控制维护、全局及分点音效控制、全局系统运行监控等。
(十一)模型要求形象逼真,注重学术依据;展墙、展台、道具及吊顶和地面等达到较高工艺设计水平;艺术品制作精良;辅助陈列品及艺术品需由国家级高级工艺美术师或国家一级美术师设计、制作或监制。
(十二)各展区内的视觉导引系统应有整体、统一的专业设计。
(十三)展标、版面、说明牌、多媒体等用材上乘,制作精良,其文字内容必须采用中英双语,须经采购人认可的专业人员进行英文翻译及校对。
(十四)展厅必须采用时序器等展厅内弱电集中管理系统,便于展厅内展项使用的投影仪、播放器、大屏等媒体设备统一集中管理。
(十五)各展区数字多媒体等设备应考虑与博物馆网线及智慧博物馆系统集成和衔接。
(十六)《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的图录须经专业文物出版社负责出版印刷,达到国际艺术品、文物类图书的水准,各图录的风格、设计、版式等须统一规范统一,每种图录3000册,精装大16开(尺寸285×215mm),正文为157克铜版纸四色印刷,在展览开幕前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其所有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十七)陈列展览的设计与制作应以人为本,符合人体工学的基本要求,并注意关照残障人士,体现人文关怀。
3.3陈列设计风格
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历史与现实相结合,既庄重大方又生动活泼,形成展厅风格个性化、文物组合艺术化、主题语言鲜明化、展示手段多元化。
3.4陈列设计目标
立足于原创性和高品质,使博物馆陈列展览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争取获得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推介“精品奖”。
4.展柜、照明、多媒体等设备技术参数
展柜、照明、多媒体
4.1展柜
(一)柜体设计
主框架基座为钢结构,钢材料选用2.5-3mm厚度的方钢管及1.3-1.5mm及以上的冷轧钢板,设计有水平调节装置,外表面为钢的饰面板,颜色可选择。反光度不大于30°,材料必须符合 GB 13237-1991的规定,喷涂后长度与宽度允许偏差为±1mm;喷涂后对角线允许偏差为±0.7mm/m。展柜外形尺寸可根据设计规格约定合同的相关要求。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中规定。
尺寸范围 |
长度、宽度或高度,L,单位(mm) |
对角线偏差 |
||
L≤1200 |
1200<L<3000 |
L≥300 |
|
|
允许偏差 |
+2-1 |
+3-1 |
+3.5-1 |
不大于4.0 |
1、所有展柜均采用上、下设备层设计,展柜上方设备层的透光材料不得使用玻璃材质。
2、所有展柜柜门应采取底部柜箱打开,机械传动,整体柜门同步开启平移方式;独立展柜柜门处玻璃需采用倒角方式与周边玻璃接触,以增强展柜密封性。
3、要求做到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在场,一般工作人员可以独立操作。
4、展柜开启后须最大限度预留操作空间,便于大型文物放置及布展操作(独立柜玻璃门开启比例≥85%,沿墙柜玻璃门开启比例≥70%)。
5、展柜须具备可移动和锁止功能,移动方式应确保负载能力强、运行平稳及安全性,使展柜在摆放时既可自由移动、到位后又可固定锁止。
6、独立展柜底部应装有调节脚(可调节水平和调整柜体高度),柜体摆放到位后地脚接触地面,使柜体能够稳固摆放在地面。
7、展柜柜脚承载重量应大于柜体自重(含柜内展品)的3倍。
8、所有展柜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安全智能锁具,要求牢固、安全、方便,锁具安装位置具有隐蔽性,观众一般情况下不会触及。
9、要求使用的锁体及钥匙的材料为超硬度的耐磨、防锈材料,钥匙互换率应达15万次以上,减少钥匙数量,提高通用性和便捷性。
10、沿墙展柜钥匙可通用,独立展柜每柜使用单独锁具,并随柜配备3套钥匙。
11、展柜闭合情况下应具有高度密闭性,防尘、防虫蛀。
12、展柜台面与底座之间需有完善的密封措施。
13、展柜其它各部件相连接处应选用专业硅胶、密封条、胶垫做密封处理;展柜供应方须提供成熟密闭性方案相关测试证明。
14、展柜中所有密封胶及密封材料应达到国家相关环保标准,并提供检测报告。
15、要求通柜空气交换率≤30%容积量/天,独立展柜空气交换率≤20%容积量/天。
16、展柜外观饰板需采用高温静电粉末喷涂(喷涂颜色可根据甲方要求定制),喷涂厚度要求60-80um,喷涂表面色差△E≤1.0,喷涂所使用的塑粉等原材料,需达到环保要求。
(二)展柜兼容性
1、展柜应兼容智能恒温恒湿设备、智能灯光控制、智能信息管理与发展等设备的安装,为场馆今后数字化,信息化建设提供良好的扩展性。
2、展柜内灯具、各类设备应与展品陈列区相隔离,且维修更换时无需开启展柜陈列区。
3、柜内各类设备的布线需合理隐蔽,符合安全标准。独立开关,配备漏电保护器,预留弱电接口,电容量及布线考虑增加设备及日后升级需求。(展柜恒湿机及展柜照明供电需分路单独控制)
4、所有展柜应配备有报警系统,布线、端口等充分考虑系统通用性与兼容性,并预留空间以备今后检修及改造升级。
(三)展柜材料
1、展柜所有用材(包括金属、玻璃、五金件、阻燃材料、照明系统、管线等)应明确品牌、产地,提供出厂合格证、质检报告,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并达到相关环保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木质材料必须采用由于E1级的阻燃木板。
2、全部展柜主体结构为金属框架,金属表面要求做防锈蚀处理,保证10年不脱落、不变色。框架结实、牢固,散热性好。承载能力达到每平米承载展品质量不少于800KG的要求,具备抗冲击力、防砸、防撬及不易变形的功能。
3、所有展柜基层背板应采用钢板;展柜内部饰面板须为安全环保,经过防火、防腐、防潮处理的优质细木工板,厚度不小于18mm,可负重且便于拆卸,方便日后更换背布材料;饰面背板所包布料须具备良好的阻燃性。
(四)展柜玻璃要求:
1、产品必须通过国家安全玻璃强制认证,提供3C证书,产品需通过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并提供(耐热性、耐湿性、耐辐照性、落球冲击玻璃性能、霰弹袋冲击性能等)检测报告。
2、所有展柜均不得使用钢化玻璃,须采用高安全性能的低反射超白夹胶玻璃。
3、玻璃厚度应为(5+0.76+5或6+0.76+6或8+1.14+8)或更大(根据展柜玻璃面尺寸大小科学配置方案),应具有一定的防爆功能。柜体玻璃高度超过2800mm以上,应采用SGP抗弯低反射超白夹胶玻璃。
4、夹胶后玻璃透光率≥97%,玻璃反射率<2%可防99.9%的紫外光。实测可见光反射比≦1%。实测黄色指数≦0.7.实测光畸变≦0.6′实测显色指数≧99。实测雾度≦0.35%。成品实测可阻挡99.5%的紫外光(波长为320~380纳米)。
5、玻璃外露边缘必须精抛光,外露边角必须倒成安全角。
6、平面度允许偏差为±1㎜/m;侧边弯曲度允许偏差为±1㎜/m。
7、方形度允许偏差为对角线每1m误差不能超过1.5mm。
8、切边角度切边角度允许偏差0.2度,前后残厚允许波动0.5mm.
9、弯曲度弓形时应不超过0.1%,波形时应不超过0.05%;
10、玻璃接合处无气泡、无胶痕,所有夹胶玻璃不得有划痕、气泡、内含物、裂纹、细小纹路和其它缺陷。
(五)密封条要求:
1、材料为有机硅,不含有任何的酸性物质。
2、表面要求光滑,无明显的机械杂质。
3、拉伸强度不小于7.0Mpa。
4、断裂伸长率不小于300%。
5、撕裂强度不小于15KN/M。
6、永久变形率不小于8%。
7、硬度HA60±5。
(六)粘结材料要求:
1、应采用知名品牌。
2、不散发任何酸性或有害气体。
3、粘接剂的粘性在7500—10000PS之间。
4、凝固剂的粘性在2500—6000PS之间。
5、熔点大于150℃。
6、所有展柜加工金属部分应符合国标GB5237.1\GB13273的规定。
(七)开启系统
根据不同柜型采用不同的科学合理的玻璃门开启方式,通柜可以玻璃门70%打开,所有开启方式操作简便灵活,无明显噪音及运行不顺畅的现象。要求做到无需专业技术人员在场,一般工作人员可以独立操作。展柜开启后须最大限度预留操作空间,便于大型文物放置及布展操作。
1、壁式柜的开启—电动推出左右平移式开启,柜门可开启≥70%。
2、独立柜的开启—电动推出左右平移式开启,柜门可开启≥85%。
3、平柜的上翻式开度为往上0~40°,并可在任意位置制动。大型平柜顶升式开启可升降高度≥300mm,并可在任意位置停止。
4、对于特殊定制的异形展柜,可提供特别的有针对性的开启,保证换展、布展的便利性。
(八)锁具
所有展柜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安全智能锁具,要求牢固、安全、方便,锁具安装位置具有隐蔽性,观众一般情况下不会触及。要求使用的锁体及钥匙的材料为超硬度的耐磨、防锈材料,钥匙互换率应达15万次以上,减少钥匙数量,提高通用性和便捷性。沿墙展柜钥匙可通用,独立展柜每展厅使用单独锁具,并随柜配备3套钥匙。
(九)环保
展柜使用的所有材料是惰性的环保材料来降低潜在的污染风险,与陈列部分直接接触的板材,板材选择E0级,并且对其表面进行密封、防火及防有害气体处理。这样可以最小化甲醛、乙酸或醋酸气体对展品的破坏,尤其是敏感物品。纺织物必须是环保的100%纯棉纺织物并经过相关检测部门或实验室检测的,适合在博物馆使用的产品。采用无胶粘接的固定方式固定在板材上。展示空间中的甲醛含量≤0.05mg/m3,苯含量≤0.05mg/m3,TVOC含量≤0.5mg/m3。需提供国家授权的省级以上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沿墙柜、独立柜和桌面柜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十)微环境控制
展柜配置电子恒湿系统,可根据文物对湿度要求在25%—70%范围间进行调整,控制精度为正负1.5%。可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湿度范围,恒湿系统将根据设定的数字自动调整展柜内湿度以符合要求。根据展柜大小,可配置小型恒湿机和大型恒湿机,满足如下技术参数:
湿度调控精度:≤±2%RH;
湿度调控范围:25%~70%RH;
分辨率:0.1%RH ,调控体积大小:≥8m3(小型恒湿机)、≥20m3(大型恒湿机);
空气净化质量高,将有毒有害气体分解成无毒无害固体物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具有双向无线通信功能,具备低复杂度、自组织、低功耗、高数据速率,低成本的特点,便于微环境调控,集中监控和设备管理;
系统实现免维护功能,在适用环境条件下,不需要加水排水;
具备自动诊断和远程诊断功能,可大幅度降低售后服务成本,以及设备使用方维护成本;
设备体积小,功耗小,安装方便,可安装在微环境基座,仅需一定通风要求;
扩展功能:为实现后期的智能化控制,设备应同馆内现已建设的文物预防性保护环境监测系统兼容,对于存柜内的环境温度、湿度、设备运行情况做实时监控,远程操控设备。能通过手机App软件远程查看设备工作状况,并进行远程设置。
性能:在≥5m3(小型恒湿机)、≥20m3(大型恒湿机)的密闭展柜空间内,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25%RH调节到70%RH;也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65%RH调节到25%RH。提供国家授权的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调控能力检测报告。
4.2照明
(一)总体要求
展厅内展品的照明应根据展品的类别确定,从文物保护角度,严格控制:紫外辐射、红外辐射、照度、年曝光量:
展品类型 |
参考平面及其高度 |
紫外辐射 |
红外辐射 |
照度标准值 (lx) |
年曝光量(lx. h/a) |
对光特别敏感的展品,如织绣品、国画、水彩画、纸质展品、彩绘陶(石)器、染色皮革、动植物标本等 |
展品面 |
10 μW/lm |
1W/m2 |
≤50 |
50000 |
对光敏感的展品,如油画、不染色皮革、银制品、牙骨角器、象牙制品、竹木制品和漆器等 |
展品面 |
75 μW/lm |
3W/m2 |
≤150 |
360000 |
对光不敏感的展品,如钢铁等金属制品,石质器物,宝玉石器,陶瓷器,岩矿标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法琅器等 |
展品面 |
75 μW/lm |
10W/m2 |
≤300 |
— |
(二)照明质量
1、对“眩光”的消除与控制。
展厅内应严格防止“直接眩光”和“反射眩光”。首先要科学、合理的进行专业的展陈灯光设计,特别是展柜内灯具安装节点设计、天花结构内的灯具安装节点设计;其次,使用先进的、有利于文物保护的博物馆专用照明灯具,必须配置各种防眩光配件。
展厅内一般照明的统一眩光值(UGR)不宜大于19;
2、显色性。
显色性的优劣决定了对文物本身颜色的还原程度。LED光源的平均显色指数Ra>95(最好能达到97以上,以接近太阳光的显色指数),红色显色指数R9>90,最大程度还原文物本来的颜色。
3、色温及色容差。
LED灯具光源色容差SDCM<2或者+/-100K以内,保证灯具色温的一致性,展厅整体颜色一致。
4、三维立体展品灯光的聚焦性与精确性。
(1)展柜内的展品重点照明,必须使用柜内专用灯具,不能采用天花射灯外打光,会造成大量的眩光,以及效果不聚焦,不精确。
(2)展柜内灯光需要完全聚焦于展品本身,不能有杂散光外溢到展柜外部。
(3)裸展的展品,采用天花灯具时,特别是层高超过4米时,必须采用超窄光轨道射灯,光束角不大于6度,目前行业内最窄4度。
(4)二维平面版面、大型背景画等灯光的均匀性。
平面展品的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8;高度大于1. 4m 的平面展品,其最低照度与平均照度之比不应小于0.4;
(5)层次感,对比度的塑造。
展品与其背景的照度比建议3:1到5:1;用光表达空间层次感,各种照明系统相结合,体现空间中主与次的元素,虚与实的意境,场景灯光。
一般照明应按展品照度值的20%~30%选取。
(6)精确反射比
墙面宜用中性色和无光泽的饰面,其反射比不宜大于0.6;
地面宜用无光泽的饰面,其反射比不宜大于0.3;
顶棚宜用无光泽的饰面,其反射比不宜大于0.8。
(三)展陈灯具基本要求
1、天花轨道灯(射灯、洗墙灯)的基本要求:
所有灯具为LED灯具。
所有灯具需具备在工作过程中无频闪现象,可以进行高清摄像、拍照。
轨道射灯、轨道洗墙灯具备单灯调光功能,可实现10%~100%亮度任意调节;柜内专用灯具,具备回路调光功能,可实现10%~100%亮度任意调节。
LED灯具光源的平均显色指数Ra>95(最好能达到97以上,以接近太阳光的显色指数),红色显色指数R9>90。
LED灯具光源的色容差SDCM<3或者+/-150K以内。
射灯的聚焦性:天花轨道射灯的超窄光必须具有6度及6度以下的配置,最好具有4度;柜内射灯的超窄光必须具有8度及8度以下的配置。
射灯的柔和性:光斑要均匀,褪晕柔和;无中心光斑过曝现象;光斑周边无色散。
洗墙灯的均匀性:轨道洗墙灯、柜内洗墙灯光斑要均匀,反射器或者透镜必须是专业的偏配光,不允许中心对称的宽配光来充当洗墙灯。
临展厅灯具的灵活性:针对每次展览展品不同体量的大小,要求灯具的光束角可调节,从超窄光6度调节到超宽光60度。
灯具的配件:必须配有各种效果的配件,如防眩光的,柔光的,截光的等等。
灯具轨道系统,三项五线制,必须含地线,确保安全;必须具备良好的通用性,能匹配主流国际、国内品牌的博物馆专业轨道射灯。
灯具外形美观,品质可靠,散热良好。
2、展柜专用灯具(必须与展柜匹配)
(1)通柜照明
顶光采用“模块化照明系统”(洗墙灯+可变焦小射灯),底光采用微型轨道灯系统。
a.顶部“偏配光”的洗墙灯
对立面的二维展品(书画、图文展板等)进行均匀的洗墙照明。
“偏配光“,保证均匀性;
光品质:平均显色性Ra要求不低于95,红色显色性R9不低于90;色温3000K+/-75K或者4000K+/-75K;
回路调光,单电器控制,从10%-100%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灯体与散热件:一体铝;
配置活页挡板的防眩光配件。
b.顶部的可变焦小射灯
对平面的三维展品进行聚焦性的点光重点照明。
“8度超窄光“,保证聚焦性;同时光束角可调节,从窄光8度调节到宽光60度,保证灵活多变。
光品质:平均显色性Ra要求不低于95,红色显色性R9不低于90;色温3000K+/-75K或者4000K+/-75K;
回路调光,单电器控制,从10%-100%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灯体与散热件:一体铝;
配置蜂窝罩防眩光配件;
灯体可隐藏,上下伸缩;
以上两种照明灯具集成在一个模块基板上,安装方便,模块化,“模块化照明系统”。
c.底部补光的微型轨道灯系统,对三维重点展品进行适当的补光。
“40-60度超宽光“,保证均匀性;不形成爆亮点。
光品质:平均显色性Ra要求不低于95,红色显色性R9不低于90;色温3000K+/-75K或者4000K+/-75K;
回路调光,单电器控制,从10%-100%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灯体与散热件:一体铝;
每个灯头配置防眩光的活页挡板;
(2)独立柜/双面柜照明。
采用“顶光可变焦微型轨道射灯射灯+底光隐藏式射灯”。
a.顶光可变焦微型轨道射灯:
“6度超窄光“,保证聚焦性;同时光束角可调节,从窄光6度调节到宽光60度,保证灵活多变。
光品质:平均显色性Ra要求不低于95,红色显色性R9不低于90;色温3000K+/-75K或者4000K+/-75K;
单灯调光,从10%-100%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低于365°旋转。
灯体与散热件:一体铝;
配置蜂窝罩或者活页挡板防眩光配件;
b.底光隐藏式射灯:
配光:可变焦6°-60°,具备良好的均匀性。
光品质:平均显色性Ra要求不低于95,红色显色性R9不低于90;色温3000K+/-75K或者4000K+/-75K;
回路调光,单电器控制,从10%-100%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低于365°旋转。
灯体与散热件:一体铝;
灯体可隐藏;
(3)桌柜或平柜。
采用“立杆式桌柜专用灯”,具有充分的均匀性。
配光:可变焦6°-60°,具备良好的均匀性。
光品质:平均显色性Ra要求不低于95,红色显色性R9不低于90;色温3000K+/-75K或者4000K+/-75100K;
单灯调光,单电器控制,从10%-100%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低于365°旋转。
灯体与散热件:一体铝;
配置防眩光活页挡板。
(四)专项要求
1、天花轨道灯(轨道射灯,轨道洗墙灯,轨道截光灯等)
名称 |
矮空间超窄光轨道射灯 |
|
用途 |
矮空间立体展品(雕塑,装置模型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压铸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4W-6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窄光束5°+/-1°(最好4度) |
调光 |
1-10V单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可加配件:活页挡板、聚光筒、蜂窝罩、柔光棱镜、雕刻棱镜等; 2,壳体:表面处理粉末喷涂,颜色持久、耐磨损; 3,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器连接; 4,调光:可手动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6,灯具无外露明线; 7,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高空间超窄光轨道射灯 |
|
用途 |
高空间立体展品(雕塑,装置模型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压铸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25W-30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窄光束5°+/-1°(最好4度) |
调光 |
1-10V单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可加配件:活页挡板、聚光筒、蜂窝罩、柔光棱镜、雕刻棱镜等; 2,壳体:表面处理粉末喷涂,颜色持久、耐磨损; 3,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器连接; 4,调光:可手动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6,灯具无外露明线; 7,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矮空间轨道可变焦射灯 |
|
用途 |
矮空间平面展品(图文展板,画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压铸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10W-15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窄光束6°--超宽光60°,可变焦 |
调光 |
1-10V单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可加配件:活页挡板、聚光筒、蜂窝罩、柔光棱镜、雕刻棱镜等; 2,壳体:表面处理粉末喷涂,颜色持久、耐磨损; 3,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器连接; 4,调光:可手动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6,灯具无外露明线; 7,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高空间轨道可变焦射灯 |
|
用途 |
高空间平面展品(图文展板,画等),特别适合临展厅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压铸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20W-25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窄光束6°--超宽光60°,可变焦 |
调光 |
1-10V单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可加配件:活页挡板、聚光筒、蜂窝罩、柔光棱镜、雕刻棱镜等; 2,壳体:表面处理粉末喷涂,颜色持久、耐磨损; 3,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器连接; 4,调光:可手动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6,灯具无外露明线; 7,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超高空间轨道射灯 |
|
用途 |
超高空间立体或平面展品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压铸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40W-45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窄光束8°+/-2°/中光束20°+/-2°/宽光束44°+/-2° |
调光 |
1-10V单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可加配件:活页挡板、聚光罩、柔光棱镜、雕刻棱镜等; 2,壳体:表面处理粉末喷涂,颜色持久、耐磨损; 3,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器连接; 4,调光:可手动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6,灯具无外露明线; 7,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高空间可变色温轨道射灯 |
|
用途 |
渲染空间气氛,色温可调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压铸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30W-35W |
|
显色性 |
Ra≥90 |
|
色温 |
2700K-5000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窄光束8°+/-2°/中光束20°+/-2°/宽光束44°+/-2° |
调光 |
1-10V单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可加配件:活页挡板、聚光罩、柔光棱镜、雕刻棱镜等; 2,壳体:表面处理粉末喷涂,颜色持久、耐磨损; 3,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器连接; 4,调光:可手动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6,灯具无外露明线; 7,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高空间轨道洗墙灯 |
|
用途 |
空间大面积平面展品(大型背景画,场景背景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压铸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30W-35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偏配光,洗墙配光 |
调光 |
1-10V单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可加配件:活页挡板等; 2,壳体:表面处理粉末喷涂,颜色持久、耐磨损; 3,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器连接; 4,调光:可手动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6,灯具无外露明线; 7,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高空间轨道截光灯 |
|
用途 |
平面展品截光照明,logo照明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压铸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40W-45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截光 |
调光 |
1-10V单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可加配件:GOBO片等; 2,壳体:表面处理粉末喷涂,颜色持久、耐磨损; 3,适配三回路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三回路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器连接; 4,调光:可手动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6,灯具无外露明线; 7,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三回路轨道 |
材质 |
铝型材 |
控制方式 |
开关 |
安装方式 |
明装 |
产品要求: 1,五线(含地线),三个独立回路,每个回路16A; 2,铜片为方形,非圆形; 3,轨道长2米;各种配件; 4,能直接安装主流国际、国内品牌的专业轨道射灯; 6,厂家获得了CCC国家强制认证。 |
2、展柜专用灯
名称 |
通柜专用灯-模块化照明系统 |
|
通途 |
通柜组合光(背景均光,展品重点聚焦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铝 |
嵌入式洗墙灯 |
类型 |
LED |
功率 |
10W-15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配光 |
偏配光,洗墙配光 |
|
调光 |
1-10V回路调光,10%—100% |
|
嵌入式射灯 |
类型 |
LED |
功率 |
3W-6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配光 |
窄光束5°--超宽光50°,可变焦 |
|
调光 |
1-10V回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基座长度1000mm,明装,含2个嵌入式洗墙灯RW + 6个嵌入式射灯R3; 2,基座长度500mm,明装,含1个嵌入式洗墙灯RW + 2个嵌入式射灯R3; 3,壳体:表面处理阳极氧化,颜色持久、耐磨损; 4,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6,含1-10V可调光电器; 7,开孔尺寸:长度1000mm;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通柜专用灯-嵌入式洗墙灯 |
|
用途 |
书画通柜,或器物通柜的均匀背景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10W-15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偏配光,洗墙配光 |
调光 |
1-10V回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壳体:表面处理阳极氧化,颜色持久、耐磨损; 2,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3,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4,含1-10V可调光电器; 5,开孔尺寸:长度不大于150mm,宽度不大于15mm; 6,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可变焦微型轨道射灯 |
|
通途 |
通柜/独立柜/双面柜等立体展品重点聚焦光,特别适合临展厅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3W-6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窄光束5°--超宽光50°,可变焦 |
调光 |
1-10V单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可加配件:活页挡板、聚光罩等; 2,壳体:表面处理阳极氧化,颜色持久、耐磨损; 3,适配微型轨道,自带锁定结构,保证与微型轨道的可靠机械及电器连接; 4,调光:可手动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5,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0°旋转; 6,灯具无外露明线; 7,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可变焦嵌入式射灯1 |
|
用途 |
通柜平面展品重点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3W-4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窄光束5°--超宽光50°,可变焦 |
调光 |
1-10V回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壳体:表面处理阳极氧化,颜色持久、耐磨损; 2,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3,可调方向:可垂直45°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4,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5,含1-10V可调光电器; 6,开孔尺寸:不大于40mm; 7,灯头可伸缩,可隐藏; 8,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可变焦嵌入式射灯2 |
|
用途 |
通柜平面展品重点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6W-8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中光10°--超宽光50°,可变焦 |
调光 |
1-10V回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壳体:表面处理阳极氧化,颜色持久、耐磨损; 2,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3,可调方向:可垂直25°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4,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5,含1-10V可调光电器; 6,开孔尺寸:不大于65mm; 7,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嵌入式截光灯 |
|
用途 |
独立柜截光效果/投影光效果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3W-6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截光,投影光 |
调光 |
1-10V回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壳体:表面处理阳极氧化,颜色持久、耐磨损; 2,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3,可调方向:可垂直45°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4,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5,含1-10V可调光电器; 6,开孔尺寸:不大于45mm; 7,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可变焦立杆灯 |
|
用途 |
独立柜重点聚焦光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3W-6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者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窄光束5°--超宽光50°,可变焦 |
调光 |
1-10V回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壳体:表面处理阳极氧化,颜色持久、耐磨损; 2,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3,可调方向:可垂直90°倾斜,水平不小于365°旋转; 4,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5,含1-10V可调光电器; 6,开孔尺寸:不大于20mm; 7,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桌柜灯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20W/m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 或4000K+/-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宽光束80°+/-2° |
调光 |
1-10V回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壳体:表面处理阳极氧化,颜色持久、耐磨损; 2,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3,可调方向:可垂直+/-80°倾斜; 4,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5,含1-10V可调光电器; 6,开孔尺寸:不大于20mm;长度2000mm;高度216/416mm可选; 7,强制性认证:CCC。 |
名称 |
超微型轨道灯 |
|
材质 |
散热结构 |
一体铝 |
光源 |
类型 |
LED |
功率 |
1W |
|
显色性 |
Ra≥95,R9≥90 |
|
色温 |
3000K或4000K +/-75K |
|
重要参数 |
配光 |
宽光束40°+/-2°,超宽光束60°+/-2° |
调光 |
1-10V回路调光,10%—100% |
|
其他要求: 1,壳体:表面处理阳极氧化,颜色持久、耐磨损; 2,调光:可调光,线性好、无频闪; 3,具有防护眩光的结构设计; 4,含1-10V可调光电器; 5,强制性认证:CCC。 |
(五)控制系统
1、系统应符合国际通用的ISO/IEC 14543-3标准和中国国家标准GB/T 20965-2013,系统应具有强大的兼容性,所采用的标准应有多家制造商支持,产品具有互换性,通用性,不同厂家的元件在同一总线的连接下可以无缝兼容,便于将来的维护。
2、系统结构是分布式总线结构,系统内各智能元件能够独立工作,任何一个传感器或驱动器损坏均不会影响整个系统的运行,模块之间应是对等关系。
3、 总线电缆必须能够与强弱电线并排铺设即总线和强电线可同管共槽便于安装施工,总线电缆本身具有屏蔽功能。
4、根据不同开关及调光控制需求配置相应的开关控制器、调光驱动器及感应器。
5、系统维护方便,更换或升级系统内元件时,不需要关闭整个系统。
6、安装在配电箱内的控制模块必须采用MDRC方式,即标准模数化35mm标准DIN导轨安装方式,安装尺寸需要符合普通标准照明配电箱的规格。
7、系统协议应具有开放性,同时能够通过多种接口与其它系统实现互联及兼容。
8、系统内各元件可以通过程序的设定实现功能的多样性。
9、元件的安装必须简单可靠,尽可能模块化操作。
10、系统内现场供人手操作的元件必须简洁明了,尽可能符合一般人的操作习惯。
11、系统具有强大的可扩展性,针对于功能的增加或控制点数的增加,只需在总线上增加挂接相应的模块,系统内原有的硬件无须改动,便能达到要求。
12、系统内元件必须要有一定的抗过压能力。元件本体需要有2KV的耐压能力,总线必须要有至少2.5KV耐压能力,且能够与强电线并排铺设。总线本身需要有屏蔽能力,且屏蔽层不需接地。
13、投标时为确保产品的质量,须提供国家级质检部门对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
14、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盖单位红章。
15、最终的回路数量以照明实际设计为准。
4.3多媒体
(一)硬件基本要求
1、各种硬件接口尽量采用通用接口,对于必须采用特殊接口的,需提供接口定义文档,以及至少5份完整备件以供维修。
2、自主研发非公开电器电路设计需提供3份完整备件,以供维修替换。
3、非观众直接接触的各个设备的设计保养间隔不小于2000小时,观众短时间直接接触的设备与产品设计保养维护间隔不小于500小时,长时间与观众皮肤与其他感官接触的必须设计低成本卫生防护与预防措施。
4、易损易耗配件要设计或设置备品与技术维护方案。
5、确保悬吊设备与墙壁间隔>0.15m。
6、重量超过0.2kg的悬吊设备必须使用可承受设备10倍重量的保险绳进行辅助吊装。
7、通过有线局域网实现网页浏览器访问功能。
8、信号备份功能,当出现信号输入故障时,投影机会在0.3秒内自动切换至备份输入信号。
9、服务器具备自动屏幕调整软件。
(二)投影机
1、光源类型:必须使用激光光源(需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的检测报告)。
2、显示技术:采用DarkChip DLP显示技术。
3、标称亮度:5000 流明到30000 流明(根据ISO21118国际质量标准测定),动态对比度:10000:1。
4、分辨率:1920x1200。
5、普通模式下实现35dB低噪音运行
6、混合色轮系统
7、图像细节清晰处理器
8、强光色彩补正功能
9、双驱动激光光学引擎实现24小时/7天连续运行,持久亮度模式(长寿命3模式)下连续运行10年。
10、无需过滤网的防尘光学模块。
11、适用于激光光源的液体冷却系统保持投影机在高达45°C的环境温度下稳定运行。
12、全方位360°灵活安装。
13、水平/垂直镜头位移功能。
14、搭载有自动冗余保护技术的双驱动激光光学引擎设计,长时间维持高亮度。
15、支持Art-Net舞台灯光协议。
16、具备 RGB,SDI,DVI-D,HDMI,DIGITAL LINK端口。
17、DIGITAL LINK通过一根网线即可传输高清视频、音频和控制信号长达100米(当传输1080/60p信号时可达150米)。
18、内置多画面拼接系统,包括边缘融合、色彩匹配及多画面处理器。
19、几何校正功能可对投射在球状及曲面形状上的图像进行校正。
20、专业版几何图形校正软件。
21、可选镜头至少八款,包括超短焦镜头0.38:1。
22、多台投影机监控软件可以通过有线局域网或RS-232C实现多台投影机的远程监控与管理。
23、适用于PJLinkTM。
24、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原厂质保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三)OLED屏幕
1、屏幕各部分亮度差不得超过20%。
2、屏幕亮度 ≥6500 cd/㎡。
3、对比度≥30,000:1。
4、色域≥80%sRGB。
5、最大色差:ΔE<6.5。
6、水平视角 ≥110o 7 垂直角度 ≥45o。
7、换帧速度 >60HZ刷新速率 ≥480HZ。
8、驱动方式 静态恒流。
9、接地电阻 ≤4欧姆。
10、防护等级 ≥IP65。
11、控制距离 100m无中继。
12、屏面箱体平整误差 ≤2mm。
13、使用一年后失控点 ≤1/10000(不连续)。
14、像素点寿命 >10万小时。
15、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 >10000小时。
16、连续工作时间 >24小时×7天。
17、工作环境(温度-20—60℃,湿度10—90%Rh)。
18、屏幕系统品牌的厂家应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所有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品牌公章。
19、投标人需提供屏幕系统品牌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四)音响系统
1、音箱距离音源(播放器、主机等)距离超过3m必须使用功放+无源音箱的方案减少信号干扰。
2、各个音箱必须隐蔽安装,不得影响展项整体效果。
3、功放功率必须充足,当音响系统在进行正常播放时,功放音量不得超过最大值的75%。
4、必须避免展项之间的声音干扰,不得将两个发声音响设计的过近,若无法避免,则需采取定向音响、分时音响等技术保证各个展项不受其他声音干扰。
(五)音响线
1、所选用线材必须符合国标。
2、材质:ES-OCC、OFEC。
3、纯度:4N或以上。
4、插入损耗:≤0.5dB。
(六)音频信号线
1、可使用接头规格:3.5mm、5.5mm、莲花头、3芯卡农头。
2、线材长度:≤5m。
3、导体材质:OFEC。
4、接头可现场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处的拉伸强度不低于原导线自身强度的90%。接头处的电阻不高于同长度导线电阻的1.2倍。
(七)VR软硬件
1、支持HTC的VR PC与一体机设备共用。
2、成像技术使用支持DX11的UE4引擎开发。光影和材质系统达到图像级的真实体验(即画风:次时代风格)。
3、为了保证VR游戏的流畅运行,不眩晕,游戏运行速度要至少达到100帧/秒。
4、规范场景中各种设备的相关资源,包括模型、材质、贴图的管理:小型设备每个模型控制在100-300个四边面。 通用设备控制在1000四边面以内。 结构较复杂设备控制5000四边面以内。场景内所有贴图文件尺寸应为 2K。
5、HTC VIVE FOCUS一体机
- 搭载高通835芯片
- 基于安卓系统运行
- 支持inside-out追踪以及6DOF大空间移动
- 3K分辨率
- 搭配3DOF手柄
- 110°FOV
4.4特殊展柜技术要求
部分珍贵文物
对相关珍贵文物展柜除满足上述通用展柜标准外,要求满足以下展柜标准:
1、展柜密封性:达到高密封性以防柜外尘埃和污染,展柜空气交换率达到小于10%容积量/天;
2、耐用性:展柜采用优质材料,先进的工艺制作,设计使用寿命为25年,实际寿命大于25年;
3、安全性:展柜均有安全锁,并可配备各种类型的报警装置。低反射高透明超白夹胶玻璃11.5mm,夹胶可防99%紫外光;玻璃以45度角对接;立面玻璃与金属框架粘接;粘接部分玻璃背面喷涂;隐形铰链门,铰链开启10万次以上;采用优质钢铝材保证精密加工达到展柜高度密封,柜门开启自如密闭;底座封闭:灯光控制器隐藏在底座内,带地脚,适用于叉车搬运;密封条和粘接剂:门密封条采用特殊的防风化、防收缩、无污染中性硅橡胶;玻璃粘接采用特殊的惰性粘接剂,展柜密封性极好并对文物无害;安全环保材质,所用材料如:喷漆、粘接剂、柜装饰布等为中性环保,不会散发有害气体损害展品。
4、微环境控制
展柜配置电子恒湿净化系统,可根据文物对湿度要求在25—70RH范围间进行调整,控制精度为正负1.5%。可根据需要自行设定湿度范围,恒湿系统将根据设定的数字自动调整展柜内湿度以符合要求。空气净化:空气滤芯过滤尘埃、防污染等增压系统。空气净化器可以将进入柜内的空气过滤为无尘埃、无昆虫真菌及有害气体,柜内气压略高于柜外,柜内保持自净;
根据展柜大小,可配置小型恒湿机和大型恒湿机,满足如下技术参数:
(1)湿度调控精度:≤±2%RH;
(2)湿度调控范围:25%~70%RH;
(3)分辨率:0.1%RH ,调控体积大小:≥5m3(小型恒湿机)、≥20m3(大型恒湿机);
(4)空气净化质量高,将有毒有害气体分解成无毒无害固体物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5)具有双向无线通信功能,具备低复杂度、自组织、低功耗、高数据速率,低成本的特点,便于微环境调控,集中监控和设备管理;
(6)系统实现免维护功能,在适用环境条件下,不需要加水排水;
(7)具备自动诊断和远程诊断功能,可大幅度降低售后服务成本,以及设备使用方维护成本;
(8)设备体积小,功耗小,安装方便,可安装在微环境基座,仅需一定通风要求;
(9)扩展功能:为实现后期的智能化控制,设备应同馆内现已建设的文物预防性保护环境监测系统兼容,对于存柜内的环境温度、湿度、设备运行情况做实时监控,远程操控设备。能通过手机App软件远程查看设备工作状况,并进行远程设置。
(10)性能:在≥5m3(小型恒湿机)、≥20m3(大型恒湿机)的密闭展柜空间内,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25%RH调节到70%RH;也可以在10小时内,将柜内湿度从65%RH调节到25%RH。提供国家授权的省级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调控能力检测报告。
5、照明:
LED灯照明:各种类型的发光二极管灯,LED使用寿命10年;
底部采用LED灯照明并带调光器,顶部磁吸LED射灯,轨道附着在顶部玻璃下方;
6、环保
展柜使用的所有材料是惰性的环保材料来降低潜在的污染风险,与陈列部分直接接触的板材,板材选择E0级,并且对其表面进行密封、防火及防有害气体处理。这样可以最小化甲醛、乙酸或醋酸气体对展品的破坏,尤其是敏感物品。纺织物必须是环保的100%纯棉纺织物并经过相关检测部门或实验室检测的,适合在博物馆使用的产品。采用无胶粘接的固定方式固定在板材上。展示空间中的甲醛含量≤0.05mg/m3,苯含量≤0.05mg/m3,TVOC含量≤0.5mg/m3。提供国家授权的省级以上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沿墙柜、独立柜和桌面柜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7.设计依据和标准(如有更新以最新为准)
标准及规范必须达到以下现行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规的要求,如下列标准及规范要求与标书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博物馆管理办法》;
《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91);
《文物保护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博物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
《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制图标准》(GB/T50104-2010);
《CAD工程制图规范》(GB/T18229-2000);
《CAD通用技术规范》(GB/T17304-2009);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199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9);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高级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T01-27-2003);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JBJ73-94);
《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室内灯具光分布分类和照明设计参数标准》(CECS56:94);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50033-20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上述标准、规范及规程仅是本工程最基本的依据,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所用标准和技术规范均应为合同签订之日为止时的最新版本。
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标书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
8.投标文件设计成果要求
8.1设计成果所有权
除中标人外技术得分第1名的补偿8万元设计费,第2名的补偿5万元设计费,设计成果及产权归采购人所有,补偿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项目经费中支付。
8.2设计文案要求
系统阐述展览设计和创作的基本思想和创意说明,完整表达展览内容体系在展厅建筑空间中的合理布局,对观众参观路线、基本展览设备的造型及其尺度比例,序厅和重亮点以及典型展品组合效果图等进行具体描述。
8.3 设计图纸要求
(1)各标段展览总平面图,各单元部分平面图,观众流线图;(有特殊要求的文物,设计时其展陈的空间位置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
(2)陈列空间轴侧图(包括展厅总轴侧图及单元部分轴侧图等);
(3)主展线彩立面图;
(4)展览设备造型图,包括展柜、壁龛、展台、托架、展墙等设计图;
(5)重点展项效果图,包括序尾厅和各个部分、单元的重亮点效果图;
(6)多媒体综合展项效果图(含项目描述、剧本、技术原理、工艺、技术参数等);
(7)语音导览系统设计及说明;(含二维码扫描识别系统)
(8)临展厅按国内高标准设计(含灯光、展柜、环境系统,展厅可进行无线远程监控),其展览设备、设施能满足主办国内高规格文物及艺术品展览的相关技术要求,并针对可移动展墙(展板)与展柜、展台及照明系统之间的组合关系,做出至少三种类型展览(如文字图片类、文物类、书画类主题)不同的组合设计和虚拟布局效果图,设计图纸应列出展览装备所有项目的详细参数与说明。已安排有陈列展览项目的临展厅,除按前述要求外还需设计一套完整的、该陈列项目的设计方案。
(9)互动展区技术要求见大纲。
(10)施工图纸;
(11)展品灯光的照明艺术设计方案;
(12)照明及电气系统设计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并标注说明)
(13)柜内恒温恒湿控制系统设计线路图;
(14)展陈大纲深化设计:投标单位须对展陈大纲深化设计,提交大纲深化文本成果。
(15)制作演示文件的动态漫游或视频介绍;(时长不超过20钟)
(16)效果图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展陈大纲深化设计文本统一采用A3纸打印,各自无线胶订成一册。
(17)演示视频文件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本招标规定的要求编制和装订,不得出现任何有关投标单位名称的语句、词语,或文本中根本没有提到的内容,不得做标记、暗号等。
9.施工制作要求
9.1技术要求
(1)施工能较好的理解设计意图,制作的展墙、展板、展柜、展台、道具及吊顶和地面等达到较高工艺水平,辅助艺术品创作精准、制作精良。
(2)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展览材料要符合环保、安防、消防、文物保护、白蚁防治等国家相关的法律和规范,并有利文物的保护。
(3)展柜、展墙、展板等制作要工艺考究、美观大方、质感好且牢固耐用,符合声光学原理及文物安全和保护的要求,同时符合第三章第4节相关条目的要求。
(4)辅助陈列品及艺术品需由国家级工程师、工艺美术师设计、制作或监制。
(5)多媒体及数字化设备选配科学合理,用材适当且不易损坏、经久耐用,并与陈列环境相协调,同时符合第三章第4节相关条目的要求。
9.2具体要求
(1)公共标识
投标人在设计过程中,根据展览的流线和展厅出入口以及消防栓等位置,设置相应的公共标识。如果该标识有相应的规范,应按规范的要求设计和制作。
电气联动
设计必须考虑展馆相应的消防、安防、弱点控制系统进行联动,并在今后工作的施工过程中予以协作和配合。
(3)地灯
各标段根据展览设计的需要及具体的情况,可以选择在光线较暗或地面有高差的参观路线上设置地灯光源,其前提是不影响展览的氛围和效果。
(4)地面
展厅内除临展厅不采用地胶外,其它展厅全部采用地胶,厚度不得低于10mm;
(5)地插
装备多功能大型排插(采用5mm厚不锈钢面板,表面拉丝处理;可容纳8个wp86面板,成左右对称方式接驳;三面超大容量出线孔式设计;内面板中间可填充地表装式材料),预留网线接口。经久耐用,便于修理维护。
(6)网络布线
各展厅内部建立千兆局域网。
(7)应急照明
各标段展厅内必须按照国家规范配置应急照明系统。
(8)温湿度及虫菌害的监测和控制
针对不同质地的文物采取不同的温湿度及虫菌害的实时监测和控制设计,并在施工过程中同步实施对白蚁、菌虫害的预防工作。
(9)其他:
投标人在考察现场和仔细研究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建筑图纸时,应严格按相关图纸进行设计和制作展墙、展柜、展台及吊顶,并在设计时就考虑到展厅吊顶以上和展墙(柜)内隐蔽的设备检修孔预留,并在施工过程中与相关设备施工单位相互配合和协作。除密实性吊顶外,开放或半开放式吊顶(如格栅吊顶)必须对吊顶以上天花板进行相应处理(如喷黑等)。
展厅的独立柜、独立展台应考虑相应的电源和光源,以及这些独立柜、独立展台进行一定的调整(增减、位移)时电源和光源能给予很好的配合。
原则上反对独立柜、独立展台与地面完全固。使展柜在摆放时既可自由移动、到位后又可固定锁止。独立展柜底部应装有调节脚(可调节水平和调整柜体高度),柜体摆放到位后地脚接触地面,使柜体能够稳固摆放在地面。所有展柜的开启方式应方便、安全、可靠,若需借助辅助设备(如必要)亦应符合此原则。
9.3临展厅
本次招标临展厅的展览设备(不含展柜)、设施要能满足主办国内高规格文物及艺术品展览的相关技术条件,要充分考虑不同类型的展览、不同展品的特质对空间、采光、温湿度及文物保护的需求,能提供一个空间变化灵活、组合方式多样、设施设备移动便捷的临展空间。其技术要求为:
(一)空间布局合理,可根据不同类型的展览进行区域划分、组织流线。考虑到日常运营中承办书画、器物等各种类型的展览,临展厅空间布局设计应为二次布展设计提供便利条件,具备三种或以上的空间变换方式。
(二)装饰材料选择得当,色彩选配考究,符合国家规范要求。主要部件和配件必须采用高端配置,选用同类产品中的优质知名品牌。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提高展陈设备的科技含量;运用节能、环保材料和环保技术,充分考虑材料的安全性、通用性、牢固性、美观性、标准化。
(三)展厅可利用活动隔断划分空间,轨道及展板坚固稳定,操作灵活便捷,具有最佳的隔音性能。可移动展墙(展板)收纳空间隐蔽合理,出入便利。
(四)展厅设计风格应古朴典雅、庄重大方,应与博物馆整体建筑空间和谐统一。
9.4照明灯具(含照明智能控制系统)
照明设计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66-2015、《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 GB/T 23863-2009 和《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13 的规定。运用先进的照明设计理念,从文物保护、视觉需求及展示艺术效果出发,合理并有针对性地配置防红外线紫外线光源。
照明设计应遵循有利于观赏展品和保护展品的原则,并应安全可靠、经济适用、技术先进、节约能源、维修方便。
附:《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中提出的博物馆展品照度推荐值
类别 |
参考平面 及其高度 |
照度标准值(1x) |
对光特别敏感:纺织品、织绣品、绘画、纸质文物、彩绘、陶(石)器、染色皮革、动物标本等 |
展品面 |
≤50 |
对光较敏感:油画、蛋清画、不染色皮革、角制品、骨制品、象牙制品、竹木制品和漆器等 |
展品面 |
≤150 |
对光不敏感:金属制品、石质器物、陶瓷器、宝玉石器、岩矿标本、玻璃制品、搪瓷制品、珐琅器等 |
展品面 |
≤300 |
9.5展柜
展柜包括通柜、独立柜、平柜、特大异形定制柜等各种类型,必须采用国内外一流知名品牌。其展柜玻璃视其尺寸大小采用低反射超白夹胶抗弯玻璃或低反射超白夹胶玻璃或超白夹胶玻璃,三种玻璃的透光率要求依次为96.73%、97.7%和90.6%,反光率要求依次为0.81%、0.6%和8.2%。所有玻璃必须符合国家行政主管机构和行业的安全使用要求和规定。
9.6恒温恒湿系统(温湿度设定范围均可实现连续可调)
原则上所有重点展柜和临展厅必须具备恒温恒湿功能。其配备原则为:所有展厅沿墙固定展柜采用独立机组+管网连接展柜的方式,独立展柜采用自带恒温恒湿系统的方式。对于不同质地的文物,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针对性恒温恒湿的控制设计。
展柜环境温湿度可根据所展藏品材质和类型其温度须恒定在16℃~24℃,控制精度≤±2℃ 均匀度≤1℃。相对湿度恒定在40%~60%,控制精度±3%,均匀度≤2%。
9.7智慧导览系统
智慧导览系统必须满足团体和散客深度导游服务,实现全景展示、语音讲解、路线规划、信息传递等一体化导览服务。提供产品功能齐全,技术先进成熟,美观大方,运行稳定,故障率低,节能环保,舒适性、安全性强。
9.8社教活动室
设计、改建符合中央革命根据地历史博物馆展览主题和场馆特色的社教活动室,为来馆研学游客提供社教服务专用设备和教育教学互动内容,有良好的体验性和互动性,提升游客对中央苏区历史和红色文化的兴趣。至少设计两节节课程,实现研学课程与展览的互联互通。社教活动室设施设备必须技术先进成熟,质量高端,安全耐用,运行稳定,故障率低,节能环保。
四、投标方式: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能再次分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任一方)。
7、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含)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
方须满足本款条件);
8、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须满足本款条件);
9、具有博物馆陈列展览施工壹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一方须满足本款条件)。
10、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须满足本款条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最多2(2)家(含),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第1-6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20年04月18日至2020年04月24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意向的投标人(牵头人)可在2020年04月20日至2020年04月29日17:30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元)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账(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人的对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转账户名:瑞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操作流程按电子化招投标系统提示执行。如有疑问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公司)。投标人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方式的,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原件递交给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按中标金额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交纳,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20年05月28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瑞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瑞金市经开区(沙洲坝镇)胜利大道西(行政审批局3号楼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及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CA数字证书或投标人代表其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十二、潜在投标人已报名并且已缴纳投标保证金但不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出说明,否则,该采购项目因流标需重新组织采购时,该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
地址:瑞金市象湖镇龙珠路一号
电话:0797-2508103
联系人:罗先生
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瑞金市象湖镇八一北路文广局南侧(二楼)
电话:18296877769
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传真:0797-2557838
邮箱: rjts2011@163.com
联系人:杨明娜
开户行:工商银行瑞金支行
户名: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510 2076 0900 0035 705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瑞金市添盛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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