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所属区域: | 河北-石家庄 | 招标业主/代理: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
加入时间: | 2020.05.13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1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招标编号:GX(GK)20004,招标文件售价:0,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开标八室21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GX(GK)2000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人名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采购人地址 :石家庄市高新区长江大道8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佳鹏 0311-85095009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龙0311-87031153
采购预算金额:1000000.00
采购用途 : 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两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其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 3、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供应商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5-14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5-20
时刻说明:获取文件时间内全天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2020-06-12 14:00
开标时间:2020-06-12 14:00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C座)开标八室212
供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703115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7031153
备注: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响应文件制作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等有关电子业务指南、文件制作工具,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 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磋商(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采购公告期内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关注项目、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供应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7.8.2003.667》(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开启、评审过程出现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补救措施情形,采用纸质文件开评标的除外) 4.供应商(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供应商(供应商)选择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需获取保证金账号,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时需勾选‘银行转账’按钮,并在投标截止前采用支票、汇票、本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向所获取的保证金账号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选择使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保证金的,关注采购项目后不需要获取保证账号,上传文件时,需勾选‘保函’按钮,磋商会现场提交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关键字:其他,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