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1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中山中山市南头黄圃镇取水口迁移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中山,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编号:442000-202005-2019007-0016,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的委托,拟对 中山市南头(黄圃)镇取水口迁移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005-2019007-0016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南头(黄圃)镇取水口迁移工程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80,500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中山市南头(黄圃)镇取水口迁移工程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南头(黄圃)镇取水口迁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9】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代建单位为中山中汇取水口工程运营有限公司。 5.2 政府采购表编号:经建(20)0038,招标编号:GDXSDZS-C2020012。 5.3 本项目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5 需要落实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6 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5.7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参与磋商和下载有效的电子版磋商文件,可自行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或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下载。 5.7.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磋商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磋商。
5.7.2 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5.7.3 已注册的投标人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企业数字证书(GDCA-KEY)通过“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选择相应的采购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5.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保证金金额:¥30000.00(人民币:叁万元整),磋商保证金账号由供应商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登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在相应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 5.9 参与磋商成功后,供应商须于项目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完成供应商注册。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或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编制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资料和缴交社保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函原件)。 6.4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6.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止至项目开标时间),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6供应商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参与磋商并且在代理机构处购买磋商文件。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 年05 月15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21 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齐东正街一号楼新东江大厦第三层301室)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05 月27 日0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20 年05 月27 日0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D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15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19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黎小姐,阮小姐 | 联系电话:0760-881671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傅大尧 | 联系电话:0760-8838615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香洲银桦路337号202室 |
联系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56-2533859-8000 |
传真:0756-2533856 | 邮编:519000 |
(三)采购人:中山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地址:中山市石岐区民生路38号民生办公区9楼 |
联系人:梁建丽 | 联系电话:0760-88386073 |
传真:0760-87601302 | 邮编:528400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