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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州市浙南科技城02-E-02、02-E-05至02-E-08、02-E-10至02-E-21地块场地治理工程效果评估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05-23 12:11:04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浙江-温州 招标业主/代理:  温州浙南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5.23 截止时间:  2020-6-16

摘要:本公告受温州浙南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3,截止日期:2020-6-16,公告主要内容为:温州关于温州市浙南科技城02-E-02、02-E-05至02-E-08、02-E-10至02-E-21地块场地治理工程效果评估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温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温州浙南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KDL【2020】第028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编号:  JKDL【2020】第028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温州市浙南科技城02-E-02、02-E-05至02-E-08、02-E-10至02-E-21地块场地治理工程效果评估服务

1 1380000 本工程所有场地土壤污染区域内地下水与土壤同步修复,工作内容包含环境检测、治理工程效果评估(验收)、治理修复工程效果评估风险管控方案编制等,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地点:政采云平台;

3、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5、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6月1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七、投标/开标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八、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九、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质疑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6、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CA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如采用邮寄方式建议用EMS邮寄或顺丰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投标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

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投标文件的CA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本公告规定为准。

3、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女士 

     联系电话: 0577-88987555/13989742998 

     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金泰大厦主楼二楼 

     2、采购人名称: 温州浙南科技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辉和 

     联系电话: 0577-56676010 

     地址: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南洋大道浙南云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温州浙南科技城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 0577-88019786 






附件信息:

温州市浙南科技城02-E-02、02-E-05至02-E-08、02-E-10至02-E-21地块场地治理工程效果评估服务招标文件-4稿(会签稿).doc

537.9K

浙南科技城一期详调20181221.pdf

30.5M

中小企业信用融资.zip

22.7K

关键字:工程,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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