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东莞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及海洋专项“十四五”规划编制采购方式意见征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东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采购业主: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及海洋专项“十四五” 规划编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终期评估,科学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围绕“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战略节点和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研究提出“十四五”生态环境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并加强与相关部门在“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方面的衔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665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东莞市生态环境保护及海洋专项“十四五”规划编制涉及面广,任务重对我市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华南所”)是生态环境部直属的从事综合性环境科学研究的公益性科研机构、最早从事生态环境规划研究的科研单位之一、广东省重点智库依托单位,主要面向国家前瞻性环境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国家环境保护事业提供科技支撑,为区域环境质量改善提供技术服务资质力量雄厚。华南所目前承担了我市“三线一单”编制、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材料技术支撑等多项工作,参与指导了我市生态环境“十四五”规划思路和前期研究报告编制工作,掌握丰富的基础资料数据,熟悉国家和省的有关生态环境政策以及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基本状况和特征,为承担本项目提供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为确保规划编制成果反应东莞市实际需求,项目顺利完成,提高工作效率,建议按单一来源方式委托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该项工作。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2)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3)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萝岗区瑞和路18号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05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06 月 01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汉榆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15号
联系电话:0769-2339123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
联系电话:22831131,22831015,22831132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
联系电话:0769-28330667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无
发布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