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广州执勤二十二中队营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广州,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G2020-2346,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执勤二十二中队营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 /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执勤第一支队现对执勤二十二中队营房建设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执勤二十二中队营房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
二、招标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执勤第一支队
联系人:田助理 联系电话:020-86330702-2113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 86588991-860
招标监督机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执勤第一支队基建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20-86330702-2102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腰鼓农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筑物为女兵中队宿舍综合楼,施工内容主要包括土建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项目编号:JG2020-2346
3、招标规模:1、女兵中队宿舍综合楼,总建筑面积 2755.925 平方米,建筑总高度: 21.75 米;主要结构形式为砼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项目特征为宿舍、食堂、文娱活动综合楼,地上5层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2、机电安装工程系统分为: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
4、招标内容:经招标人确认的改造工程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招标控制价:7631024.02元。
六、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5月26日00时00分至2020年06月01日23时59分。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5月26日至2020年06月0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注:本项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
投标登记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凭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办理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须加盖公章,资料不全的,不予登记),招标文件及图纸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如参加投标登记的申请人数量少于3名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06月15日9时00分至2020年06月15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第12开标室。
2、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第12开标室。
3、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时间、地点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或经济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十三、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执勤第一支队;
异议受理电话:020-86330702-21136;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丛云路388号。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五、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中的相关信息。
十六、其它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附件一 :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执勤二十二中队营房建设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本市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或者存在有共同股东和管理人员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登记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登记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