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8,截止日期:和地,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金华产教融合实训大楼空调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金华,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经金华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2020]1005号 批准,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 委托,现就 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大楼空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以上货物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JH[2020]1005号-03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工期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产教融合实训大楼空调设备采购 |
5匹吸顶式空调12台,3匹柜式空调13台,5匹柜式空调55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2个月 |
80万元 |
五、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 5 月 28 日至2020年 6 月 4 日;(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
1)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将所有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件上传政采云系统;
2)电子邮箱报名:将所有报名所需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3117458116@qq.com邮箱;
3)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
3、售价:免费(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2020年6月17日17:0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但超过本公告“质疑及投拆”款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或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政府采购报名表。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 6月 18 日14:30 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五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 6 月 18 日14:30 时(北京时间)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五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临时身份证原件代替,其它证件不予认可。开标室只允许一人携绿色健康码并佩戴口罩进入。
十一、其他事项:
1.潜在供应商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否则将无法完成合同签订与付款程序。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2)《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招标公告附件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无权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及投诉。
4.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金华市高级技工学校
联系人:戴军民 联系电话:0579-82273670
地址:金华市八达路228号
2、采购代理公司: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娅 联系电话:0579-82252025
地址: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35
十三、质疑及投诉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注意事项: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市扫黑办 0579-82495227
市公安局 110、0579-82512110
市检察院 0579-82537082
市法院 0579-82688725
市公共资源办 0579-82469285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9-83187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政府采购报名表.doc
19.5K
5.28 产训楼空调招标文件定稿.doc
385.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