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灵丘县民政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8,截止日期:2020-6-9,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大同灵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及成果转化磋商,所属区域:山西-大同-灵丘县,所属行业分类:民政局,招标代理: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灵丘县民政局,招标编号:FHZC-2020-F0506,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丘县民政局的委托,就灵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及成果转化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项目名称:灵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及成果转化
二、项目编号:FHZC-2020-F0506
三、项目预算:699840.00元
四、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
本次磋商采购共1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
备注 |
1 |
灵丘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及成果转化 |
1 |
项 |
699840.00元 |
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180天;
4.服务要求:全面履行与采购人的合同约定。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测绘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购买文件要求,不作为供应商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3.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及经办人在内的最近一次社保缴纳证明及纳税凭证;
5.相关资质证书;
6.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磋商公告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七、购买文件及磋商文件发售: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5月28日—2020年6月3日
(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获取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磋商)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下午14点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丘县民政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663625011
地址:大同市灵丘县站东社区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52-5335334
手机:18835222292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永和路东方名城二期南门(8号楼底商)121商铺(永和路869-26号)
大同方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