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9,截止日期:2020-6,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常贵路福泰路至外环路段照明绿化工程第2次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蔡甸区,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编号:BQW-2020-002A,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常贵路(福泰路至外环路段)照明绿化工程第2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蔡甸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20053150-3033),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其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常贵路(福泰路至外环路段)照明绿化工程以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BQW-2020-002A
(二)项目名称: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常贵路(福泰路至外环路段)照明绿化工程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伍仟捌佰贰拾捌元(¥2535828.00),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竞争性磋商共分1个项目包,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项目包编号:BQW-2020-002A
(2)项目包名称: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常贵路(福泰路至外环路段)照明绿化工程
(3)类别(货物/工程/货物):工程
(4)用途:照明绿化
(5)数量:/(数量单位)/计划工期:水利设施建后管护/(日历天)/货物期:/(天/月/年)
(6)简要技术要求:照明绿化,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7)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伍仟捌佰贰拾捌元(¥2535828.00),超过预算为无效投标
(8)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
(9)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10)其他:/
2.投标人投标总报价超过该包预算的,其该包投标为无效投标。
3.多包投标的规定:无。
4.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核减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身份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劳动合同、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如有减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5)供应商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项目组成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的上岗证、身份证、劳动合同、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如有减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安全员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身份证、劳动合同、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中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如有减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没有行贿记录;
8)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承诺书;
9)供应商需提供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的承诺书;
10)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和2018年度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告情况:成立年限不足二年度的供应商,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度但不足一年度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满半年的供应商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
11)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1月至2020年4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
12)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1)如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正在年检、核准等相关手续办理,可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合格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能够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5)如供应商有减免或零申报纳税情况的须递交减免或零报税的证明材料;
6)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报名资料。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0年5月29日起至2020年6月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 时~11:3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三期南区办公楼第H幢11层11号房;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5.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0元。
四、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14时30分止(北京时间)
(二)送达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221号(区政务中心四楼)
五、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磋商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二)磋商地点: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221号(区政务中心四楼)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供应商代表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席磋商仪式。
六、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交书面投诉函。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蔡甸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九康大道79号
联系人:徐远鹏
电话:027-69573045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合中心三期南区办公楼第H幢11层11号房
联系人:王丽君周鑫
电话:027-84391611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蔡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 027-69845629
九、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博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