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区域: | 重庆 | 招标业主/代理: | 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加入时间: | 2020.05.29 | 截止时间: | 2020-6-22 |
摘要:本公告受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5-29,截止日期:2020-6-22,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璧山环境污染数据资源化平台管理及应用20C0045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重庆,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业主: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主要对璧山环保物联网已建移动监管系统、污染源管理系统和企业门户系统进行功能性优化和功能补充开发,支持前端(企业、镇街环保人员、监察支队人员)数据录入、后台信息审核、平台数据统一管理的完整数据更新流程,并强化信息安全,为建设污染源管理“一个平台、一个库”提供技术保障,为今后对接国家统建污染源普查平台及其他业务系统的数据资源预留技术接口。
主要包含二污普查数据管理、污染源信息维护、报表统计与专题分析等应用开发与数据服务内容。
2.1.1 二污普查数据管理
补充开发污普数据管理模块,支持用户对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数据和表格的查询、查看和下载等功能。
具体详见文件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5月29日 至 2020年6月22日 14:00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区县联网璧山版块”、“璧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版块”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6月22日 13: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6月22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十、开标信息开标时间: 2020年6月22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经办人:李玲
采购人电话:13650570608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150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电话:02341660583
代理机构地址:无
十二、附件璧山环境污染数据资源化平台管理及应用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