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1,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新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新洲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WHHKT-2020-0526-11,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根据新洲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20052641-0130)要求,武汉鸿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对“武汉市新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编号:WHHKT-2020-0526-11
(二)项目名称:新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预算:120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项目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内容。
(1)项目包编号: 1
(2)项目包名称:新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
(3)类别: 服务
(4)用途: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数量: /
(6)简要技术要求:新洲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7)采购预算:120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8)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9)其他: /
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 / 。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4)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附件《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优惠》。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并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服务;
2.供应商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内容(成立不足一年新公司免提供),以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参与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次参与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领取(一)获取时间: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5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新洲区齐安大道8号神功雕刻4楼。
(三)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人民币/包 ,报名时交纳,售后不退。
(四)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
3.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4.同时携带本公告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所述资格证明材料,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按序装订),核验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新洲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2020 年6月15日14:30 时整(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仪式;若投标人未委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的,视同认可开标程序和开标结果。
(三)凡是购买了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五、公告期限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武汉鸿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及证据,同时电子版本发送至电子邮箱756718753@qq.com
七、联系事项(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解放路1号
联系人:邱工
电 话:13545052683
(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鸿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齐安大道8号神功雕刻4楼
联系人:李工、毛工
电 话:027-89665508、13720237221
八、信息发布媒体(一)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武汉鸿开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