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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荷城街道西安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初步设计
2020-06-02 03:01:32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高明区 招标业主/代理: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6.01 截止时间:  2020-

摘要:本公告受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2,截止日期:2020-,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荷城街道西安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初步设计,所属区域:广东-佛山-高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招标编号:GC2020(GM)XZ002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荷城街道西安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C2020(GM)XZ00281.招标条件

荷城街道西安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已由高明区荷城街道经济促进局荷办投审【2020】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片区,西江以西,杨西大道以东,广明高速以南,高明大道以北。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路网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2.6亿元,根据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西安、三洲片区(北片)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设计共包含4条道路,分别为:

(1)海天大道 20m 宽主干路(半幅),长 2819.462m;

(2)丽北路 22m 宽次干路,长 1305.533m;

(3)丽景路 17m 宽主干路(半幅),长 612.486m;

(4)大成路 45m 宽主干路,长 904.728m。

道路总长度为5.64Km,总用地面积161176.56平方米(241.76 亩)。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和海绵城市相关内容等。

2.3 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勘察和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和地质勘察报告(含电子文件,文字采用doc格式,表格采用xls格式,图纸采用dwg非加密格式)及工程概算(含软件套价文件非加密格式)。初步设计须通过设计专题评审。

(2)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并提交最终设计成果(含电子文件),并协助业主办理向各主管部门报批手续,直到取得各主管部门批复,提交相应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文件。

2.4 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范围为荷城街道西安片区基础配套建设项目(第一阶段)所有建设内容相关的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测量、工程勘察、土建(含路线、路基、路面、路线交叉、道路附属设施)、排水工程、照明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相关内容及沿线设施(含管理、服务、养护、房屋建筑(如有))等的初步设计。本项目需采用限额设计,项目概算建安工程费控制价不得超过20954.00万元。本次勘察设计招标最高限价为2384000.00元。

2.5 承包方式:  固定费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

2.6 质量要求:

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勘察和设计资质:

勘察资质: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超过 3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获得城市道路诚信档案

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4.3.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名,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4.4.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且已签盖社保管理部门电子签章的社保证明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投标人所在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若中标,招标人将核实所提供的人员的社保补缴情况。

4.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5.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法改信用【2020】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 ,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2337

5.2 报名时间:2020 6  2  9  00 分起至2020 6  8  17  00 分止,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帐或投标保函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20 年 6   22 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采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密封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的牵头人递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6  28  9  30

7.1.2 开标时间:2020年 6  28  9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百灵路88号)。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代建项目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展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正路76号

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东华路70号3楼

邮编:528500

邮编:528500

联系胡凯锋

联系人:康明妍

电话:0757-88231803

电话:0757-88630279

传真/

传真:0757-836226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zcgmzb@126.com

 

2020年6月1日

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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