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2,公告主要内容为:重庆彭水县彭水县检察院“两房”及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重新招标,所属区域:重庆-彭水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为,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彭水县检察院“两房”及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 (重新招标)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彭水县检察院“两房”及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已由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彭水发改发〔2015〕44号文、彭水发改发〔2015〕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彭水县新城(靛水街道办事处靛水村)。
2.2 建设规模:彭水县检察院“两房”及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地下一层含车库、地上六层,包括施工图范围内的天棚、地面、墙面等装饰和一般水电施工。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590.6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包含彭水县检察院“两房”及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3□5□8年内,指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有与本招标项目在合同金额、工程类别、工程规模的具体技术参数相同或相似的1个项目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1.3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6 月 1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0 年6 月23 日 10 时 30 分至 11 时00 分,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东段52号渝兴广场B9、B10栋,具体房间见开标当天展示牌或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的交易日程安排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ggzyjyjgj.cq.gov.cn/)、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cqjsxx.com)、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精聚达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滨江路38号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黄山大道中段70号两江星界2幢5-1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 系 人:董老师 李老师
电 话: 023-64704412 电 话:023-67396293
2020年 6 月 1 日
彭水县检察院“两房”及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重新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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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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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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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904808710809678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沙坪坝支行营业部 |
0304010120010019214017264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 |
150101040015152-105526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中山路支行 |
50050100414100000213-002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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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花园新村支行 |
9558853100005788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