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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迁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
2020-06-02 03:10:4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佛山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6.01 截止时间:  7.1.1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02,截止日期:7.1.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迁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所属区域:广东-佛山,所属行业分类:造价咨询,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附属口腔医院迁建工程 已由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发改农社〔2018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使用人为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过程造价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河滨路14号地块(现佛科院河滨校区学生生活园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0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5700平方米(含重新装修综合楼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8562平方米(含改建综合楼下已建地下室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医院迁建后,床位规模为牙椅250张,床位50张。项目总投资约31518.06万元,包括工程费用25762.5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20.87万元和预备费用2334.67万元。

2.3 计划服务期:自本项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所有内容及工程结算审定备案为止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和既定发生的工程内容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服务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完成所有工程结算审定备案为止。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初步设计概算(含审核设计概算并协助招标方及工程设计单位向佛山市财政部门申报项目概算等),审核前期服务费用(含勘察服务费、设计服务费、监理费等);对设计单位和使用单位提供的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按同档次对比原则,通过查询造价信息、询价等方式进行审查、补充及完善并提交书面报告;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提供主要材料数量、清单及单价,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协助编制招标文件投标报价规定、结算条款或特定条款,解答招标疑问,复核中标候选人经济标并提出分析报告(包括对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分析等)、复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工程量偏差等问题,复核合同清单价款、审核设计变更和签证,复核进度款的工程量,复核进度款,调研主要材料、设备市场价格,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进行工程投资偏差分析和调整,审核工程结算报告,编制采购项目(含政府采购类项目)的预算、结算及复核进度款,计算施工定额工期,根据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按季度提供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合格的每季度的主要材料价格对比并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实现对工程造价的动态控制,协助招标人完成“四价”(概算价、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备案手续,拟定资金使用计划,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造价咨询相关服务成果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相关成果文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及造价咨询全过程的资料整理和归档等。

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2271964.12元。

2.5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酬金收费折率不随项目规模调整、国家政策调整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等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2.6 工程质量要求: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真实、准确、可靠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符合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的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工程造价咨询类企业”)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6个月201912月至202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本款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本款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

注:本款所指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本款“近三年”是指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

5.2 报名时间:2020年 06  月 02  日 8  时 30  分起至2020年  06 月 08  日 17  时 3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WORD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确认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4.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

6.1.1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  2020    年 06  月   29___日  17  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

6.1.2采用投标保函形式的,投标保函纸质原件须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具体时间详见7.1)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02 日 9  时 30  分。

7.1.2开标时间:   2020  年 07  月 02  日 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六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

 

11.联系方式

人:

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代理机构:

佛山市建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佛山市禅城区五峰四路2

    址: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

    编:

528000

    编:

528000

人:

陶工

人:

邓工

    话:

0757-82305521

    话:

0757-82282160

    真:

0757-82299688

    真:

0757-82132609

关键字:造价咨询,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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