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青岗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群众村村道窄路基路面公路改造车购税投资计划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所属区域: | 四川-眉山-仁寿县 | 招标业主/代理: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青岗乡人民政府/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加入时间: | 2020.06.09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青岗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眉山2018年度群众村村道窄路基路面公路改造车购税投资计划磋商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四川-眉山-仁寿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青岗乡人民政府,招标编号:5114212020000414,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青岗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群众村村道窄路基路面公路改造车购税投资计划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421202000041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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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6-09 17:19 |
采购人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青岗乡人民政府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仁寿县青岗乡人民政府,联系方式:何先生,1828247789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仁寿县文林镇景观贵都二期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喻先生,028-36765679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喻先生,电话:028-36765679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具有限制或禁止竞标情形;
6.2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需提供入川承揽业务的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6-10 10: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6-16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仁寿县文林镇景观贵都二期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2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仁寿县文林镇景观贵都二期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6-22 13:0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6-22 14: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仁寿县文林镇景观贵都二期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6-22 14: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仁寿县文林镇景观贵都二期四川策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本项目无需缴纳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380414.54 |
采购品目名称 |
公路工程施工 |
行业划分 |
E4812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1个包, 仁寿县青岗乡人民政府采购2018年度群众村村道窄路基路面公路改造车购税投资计划
预算金额:38.041454万元。
项目地址:仁寿县
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二)技术要求
1.安全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若因操作不当或认为因素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概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2.工程质量要求:按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合格标准。
3.材料要求:按要求供应施工材料,所有材料及设备选用满足设计和国家现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
4.施工要求:
满足当地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采购基准日前发布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的规定,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设施,且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的相关要求,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5.服务要求: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工期及后期服务作出详细、完整的承诺,并提供工程管理人员的书面详细资料。
6.采购文件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另行协商约定。
(三)商务要求
1.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质保期:1 年,质保期内须对本项目免费维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
3.付款方式: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审计合格后付款至97%,剩下3%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扣除相应质保金。
4.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 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履约保证金: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确需收取的可由供应商自愿选择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此项以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约定为准)
服务要求:按国家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质保及售后服务。
(五)质量检验
1.完全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施工的,隐蔽项目完工后先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六)验收标准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质保金
质保金: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供应商履约不合格的,扣除相应质保金。 |
其它补充事宜 |
1、监督管理办公室:仁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028-3622-1333、地址:眉山市仁寿县文林镇金马路128号;2.公示期:5个工作日。 |
备注 |
无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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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公路,四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