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6-10 12:30:46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黑龙江-大兴安岭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6.10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0,公告主要内容为:大兴安岭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黑龙江-大兴安岭,所属行业分类:办公设备,招标编号:DC[2020]0017,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大兴安岭地区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2020]0012,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受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委托,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C[2020]0017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等采购项目

    预算资金:249300.00元

    采购需求:公开招标,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通过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本项目报名(提供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备案截图);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印刷企业的设立的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具备《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二章印刷企业的设立的条件

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列入以下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核查内容:

(1)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核查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查询网址:http://hd.chinatax.gov.cn/

(2)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

(3)供应商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核查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网址:http://www.ccgp.gov.cn/

(4)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核查路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注:如核实潜在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由此导致的法律责任及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1、网上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查看公告,如确定报名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 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获取文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可于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6月16日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春城花园一号楼)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3、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注: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大兴安岭地区)报名和招标代理机构现场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网上报名成功未到现场获取文件或现场获取文件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均属报名无效。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6日9时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曙光大街与光华路交汇处、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侧501室)。

注:根据《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期间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如果开标日期仍在疫情防控期间,开标日期顺延至疫情结束。疫情结束日期以地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为准。开标时间先后顺序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先后排列。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交付时间:在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交货。

2、交付地点: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3、公告发布媒介: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大兴安岭分院

地 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区景观大道37号

联系方式:雷女士  18704574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旺盛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兴安岭加格达奇曙光大街

联系方式:13349373399

邮箱:hljwsgs@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349373399

 

 

 

 

 


[附件下载]
采购清单.docx




关键字:办公设备,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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