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疆人民剧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1,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影厅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新疆人民剧场,招标编号:NO.2020(XY)139,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NO.2020(XY)139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1 | 新疆人民剧场影厅改造提升项目 | 1 | 3200000 | 项 | 全套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清单说明及答疑文件的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截图证明彩色纸质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有行贿犯罪记录、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或失信行为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6-11 至 2020-06-17 19:00:00
上午: 10:30-13:30
下午: 15:30-19: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晚报传媒大厦A栋8楼
3.标书售价(元): 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文件资料复印件2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7-01 11:0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晚报传媒大厦A栋8楼
八、 开标时间: 2020-07-01 11:0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晚报传媒大厦A栋8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新疆人民剧场影厅改造提升项目投标保证金 | 64000 | 中国农业银行昆仑路支行 | 30006 4010400 10286 | 转账、汇款等非现金形式 | 账户名称: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第一分公司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新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何玉洁
联系电话: 18164907513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晚报传媒大厦A栋8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人民剧场
联系人: 杨发宝
联系电话: 1829910560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人: 包文泉
监督投诉电话: 0991-23594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