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通山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15,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咸宁通山县2019年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灌溉设备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咸宁-通山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通山县农业农村局,招标编号:TSXZFCG-202006002,开标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十楼),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通山县2019年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灌溉设备)
招标公告
依据通山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政府采购备案表的要求,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通山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所需的金牡丹四季果园、香榧小镇、杨芳林乡白茶基地灌溉设备1项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名称:通山县2019年特色产业发展项目(灌溉设备)
2.项目编号:TSXZFCG-202006002
3.采购内容:金牡丹四季果园、香榧小镇、杨芳林乡白茶基地灌溉设备1项,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人民币18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80万元)
5.交货期限:15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合格有效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供应商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58.52.132.225:8081/xnweb/)。
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1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58.52.132.225:9006/xa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
五、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8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开标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说明: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招标公告查询网址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xnztb.xianning.gov.cn:9003/tsweb/(通山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七、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通山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通山县九宫大道267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8162960116
代理机构: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567号劲风财智领域B座2401号
联 系 人:张琛、雷燕 电 话:18871514811、1597152233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需证明材料一览表
条款 |
条款内容 |
需求证明材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1、企业法人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2、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非企业专业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1、良好的商业信誉 结合投标人自身实际商业信誉情况,须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函”; 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企业财务状况报告来准确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以此反映供应商是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法人:提供近一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是完整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变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备注: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的验资报告,或成立至今的投标人内部财务报表。 |
3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1、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证明材料; 2、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项目管理和技术团队人员信息资料。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缴纳过税收的凭据;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12个月内缴纳过社会保险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凭据或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注: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
5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结合投标人自身实际商业信誉情况,须严格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则必须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 |
湖北楚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