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22,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武汉滨湖街河湖面保洁、河湖岸线巡查、湖岸线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武汉,所属行业分类:保洁,招标编号:ZJJAC2020-,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滨湖街河湖面保洁、河湖岸线巡查、湖岸线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于2020年7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JJA C2020-613
2.项目名称:滨湖街河湖面保洁、河湖岸线巡查、湖岸线保洁服务项目
3.项目备案单号:J20061681-0167
4.预算金额:209万元(其中财政209万元;自筹0.00万元)
5.采购需求:滨湖街范围内的所有湖面(含大咀海港)湖面保洁;滨湖街内长约180公里的湖岸线巡查、保洁。要求实行全天候保洁,保洁覆盖率要求达到100%,发现侵占河湖行为,发现各种垃圾及固体废弃物及时打捞清运。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类别:服务
7.服务期:1年(根据(财库[2014]37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同期结束后,若考核良好,最多可续签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10.详细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查阅招标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业绩、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3)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记录”的证明材料(查询公司名称和企业法人);
(4)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①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行政处罚”的证明材料;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证明材料;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证明材料;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
(6)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22日至 2020年6月29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0年7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20年7月15日14时5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及相关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办事处)提出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书面投诉函。
八、其他补充事宜招标文件领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招标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以供检验。投标人能够在线提供的信息及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的初审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在接下来的采购过程中,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投标人存在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滨湖街道滨湖社区中屋田一号
联系人:向明阳
联系方式:027-87975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027-84644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红豆、唐瑞、胡添
联系电话:15172361186、19945011114、13507254660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电 话:027-67880479、027-67880172十一、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