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碑店市城区智能化垃圾收集台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区域: | 河北-保定-高碑店 | 招标业主/代理: | 行政执法局/ |
加入时间: | 2020.06.22 | 截止时间: | |
摘要:本公告受行政执法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保定高碑店市城区智能化垃圾收集台站建设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北-保定-高碑店,所属行业分类:垃圾收集,采购业主:行政执法局,招标编号:HBHY-ZC-2020-017,招标文件售价:0,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HBHY-ZC-2020-01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落实节能环保等政策。
采购人名称:行政执法局
采购人地址 :高碑店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吴振国 0312-6391157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555号瀚尊国际B座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吴庆娟0312-3336684
采购预算金额:1252718.77
采购用途 : 计划建设智能化垃圾收集台站5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detail#null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已开标现场查询为准。
6、供应商需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供应商需提供2020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
8、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磋商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0-06-23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0-06-30
时刻说明:2020年6月23 日—2020年6月 30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20-07-09 09:00
开标时间:2020-07-09 09:00
开标地点:高碑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9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采购内容:计划建设智能化垃圾收集台站5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总金额:1252718.77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质保期:1年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2-3336684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关键字:垃圾收集,河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