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潜江市自来水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6-23,公告主要内容为:湖北复合地表箱、挂表箱、井圈井盖及铸铁井圈井盖采购询价公告,所属区域:湖北,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潜江市自来水公司,招标编号:GDHC[2020]028,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潜江市自来水公司复合地表箱、挂表箱、井圈井盖及铸铁井圈井盖采购询价采购需求公示及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
依据潜代采[2020]172号备案表要求,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受潜江市自来水公司的委托,就潜江市自来水公司复合地表箱、挂表箱、井圈井盖及铸铁井圈井盖采购进行询价采购,现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并接受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编号:GDHC[2020]028
二、项目名称:潜江市自来水公司复合地表箱、挂表箱、井圈井盖及铸铁井圈井盖采购
三、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分为2个标段,采购内容:
标段 |
名称 |
备注 |
1 |
复合地表箱、井圈井盖及铸铁井圈井盖 |
|
2 |
复合挂表箱 |
|
投标供应商在资格满足的条件下可选择投标,也可全部进行投标
四、采购预算:95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须是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三)供应商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截图复印件);
(四)供应商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七、需求公示:
(一)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0年6月29日下午17时止。
(二)意见反馈方式: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应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项目名称)采购需求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采购需求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需求公示的目的:就项目需求的公正性与专业性征询各潜在供应商的意见,无论是否反馈意见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
(一)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询价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向被确定的供应商通过电子邮件发出询价文件。如供应商受邀请后无故不参加报价,将被列入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不诚信供应商名单。
(二)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报名”,同时将报名表要求提供资料原件的扫描件。
(三)将报名资料原件的彩色清晰扫描件成功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
(四)报名资料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二);
2.《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潜江市自来水公司
地 址:潜江市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7292971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园林办事处马家台村
联系人:张睿
联系电话:13886954060
电子邮件: E-mail:2941971094@qq.com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潜江分公司
2020年6月23日
附件一:
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分为2个标段,采购内容:
标段 |
名称 |
备注 |
1 |
复合地表箱、井圈井盖及铸铁井圈井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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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复合挂表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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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在资格满足的条件下可选择投标,也可全部进行投标
2、供货期:2年
3、供货地点:货物运至潜江且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4、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人民币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清单附件
5、本项目采取费率报价,在提供的采购清单明细中设有材料单价,投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中标合同后,供货过程中材料单价不得超过采购清单明细中的材料单价,本次报价包含运费及税费,税费按13%计取并开专票。
6、其他要求:若市场价格上下浮动在8%,重新协商价格。
附件二:
供应商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
供应商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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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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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电话(办公电话和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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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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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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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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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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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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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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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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