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5,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湛江遂溪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所属区域:广东-湛江-遂溪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5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遂溪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已由遂发改【2019】140号和遂发改【2020】1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遂溪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遂溪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选址于遂溪县孔子文化城东北角(即桥头仔旧村场),东临学增路,南临遂海路,北临园景路。
2.3建设规模及概况:主要包括文化馆、地下停车库建设及部分室外配套设施等。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总建筑面积9369.17.00㎡,包括文化馆、配电房及配套工程。其中文化馆建筑面积9249.17㎡,(地下室4233.60㎡,地上部分5015.57㎡)层高分别为6.0m、5.0m;配电房建筑面积120㎡。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需要,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和结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本项目最高招标限价为5896.6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5369.04万元,设计费174.44万元,勘察费43.61万元,预备费309.52万。其中设计费结算时须扣除本项目前期规划设计费及初步设计费的费用,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4.1 设计内容
2.4.1.1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后期采购咨询服务、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达到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所需的各项专业设计及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设计审查。
2.4.2施工内容
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验收、包保修等),施工范围包括全部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的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之外的一般性追加工作量,视为在合同价款之内。
承包人需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并配合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
2.4.3勘察内容: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
2.4.4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报批报建配合,竣工备案等。
2.5工期要求:总承包工期5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勘察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480日历天。
2.5.1勘察设计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工期:合计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勘察工期20日历天),以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勘察和设计方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提交阶段成果(不含审核时间)。
2.5.1.1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现场指导与监督及编制竣工图等相关工作。
2.5.2 施工工期:合计48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开工日期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家数最多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主办方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招标工程只接受投标人的总公司投标登记,不接受分公司投标登记。
3.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在册人员,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在投标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不能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7拟派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在册人员,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8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1人1岗,不得兼任)还包括:质量(检)员1名、安全员1名、施工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在册人员。
3.9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职称证,须是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施工方)的在册人员。
3.10社保证明要求:须提供独立体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设计项目负责人的属于本单位员工的近3个月(截止发布招标公告当月的上一月份)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以提供加盖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印章的为准)。
3.11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场投标登记。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13投标人(或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投标人投标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投标登记时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需要年审的证件必须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如到期未年审,必须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未组织年审的说明,否则视做无效证件:
4.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单独提交);
4.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如为独立体投标,则无需提供,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3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不需要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被委托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4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5 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4.6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7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证明复印件(如果基本账户账号变更,还必须提供开户行出具的有效账号变更证明)。
4.8 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或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系统打印的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证书(加盖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公章)) ,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9拟投入本项目的在本单位注册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社保证明及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0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的建筑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社保证明及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11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注:1、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按要求提交以上登记资料一份,且投标人应编制登记资料的封面、目录并装订成册;2、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登记。3、投标人对以上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方可登记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经济补偿
5.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 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7 月 4 日至2020年7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40 号窗口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6.2投标人的企业(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亲自到场投标登记无需提供)及本人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方可登记;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7.1凡提供符合要求登记必须资料的投标登记人均可成为投标人。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7 月 24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
8.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 联系方式招 标 单 位:遂溪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地 址:遂城镇农林路62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陈昌文 联系电话: 0759-7762591
招 标 代理机构:广东天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湛江市乐山路23号恒兴大厦24层2420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观宇 联系电话:13822566134
2020 年 7 月4 日
致: (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遂溪县文化中心建设工程项目(一期)EPC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单位名称)为本项目投标人的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及签署,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除本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外,投标过程中的投标登记文件、澄清、复函、承诺、授权委托、投标文件等资料,由本联合体投标文件中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即等同于联合体投标人签字、盖章(联合体各方已同意并生效)。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勘察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工程勘察(含初勘、详勘)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三份,联合体各方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主办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