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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G3京台高速公路(原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收费站及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2020-07-08 14:31:07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河北-廊坊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7.08 截止时间: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8,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廊坊G3京台高速公路原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收费站及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北-廊坊,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G3京台高速公路(原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收费站及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京台高速公路(原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2020年专项养护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函计[2019]7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 冀交公路[2019]635号,招标方案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号为冀交招核字[2020]E02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廊沧高速公路廊坊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廊坊市京台高速沿线2.1.2 建设规模:对永清服务区、文安服务区、永清南收费站、信安收费站、文安收费站、龙街收费站、大城收费站、大柳河收费站和养护工区、藏屯收费站和养护工区的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其中,永清、文安服务区的东、西区各新增一座玻璃钢化粪池、调节池、中水池及一套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永清南等7个收费站(养护工区)将原污水处理池改造为污水调节池,新增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共新增11套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个月,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8月10日,计划交工时间2020年12月10日,试运行期1个月。
2.2招标范围:G3京台高速公路(原廊沧高速公路廊坊段)收费站及服务区污水处理设备更新,共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00万的污水处理工程施工业绩
3.1.3财务要求: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9年)中: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200万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内(2019年7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要求:本公告3.4修改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并确定排名第1的关联投标人参加入围投标人的抽取,其余关联投标人不参加入围投标人抽取。(2)本公告3.5修改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17年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1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填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污水处理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1人,高级工程师;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填报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近5年内(2015年7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污水处理工程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岗要求: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08 09:00至2020-07-14 17:00,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7-30 10: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招标人定于2020年7月30日10时00分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举行开标会。因疫情期间防控要求,投标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并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银河北路122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编:

/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任碧清

联系人: 高加强
电话:

0316-2389156

电话: 0316-5912139
传真:

0316-2389156

传真: 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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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rhahlf@1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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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关键字:污水处理,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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