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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17号热处理厂房、125a固液废品库房...
2020-07-09 17:55:53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江苏-南京 招标业主/代理:  中国航发常州兰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加入时间:  2020.07.09 截止时间:  2020-8-10

摘要:本公告受中国航发常州兰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09,截止日期:2020-8-10,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17号热处理厂房、125a固液废品库房...,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热处理,招标代理: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国航发常州兰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S320101036715575300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缺少]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3201010367155753001 项目名称 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JN200368-01ZG 标段名称 117号热处理厂房、125a固液废品库房、112a试车待试间厂房工程总承包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7月9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0年7月16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JN200368-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宁经管委行审备[2018]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发常州兰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28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28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17号热处理厂房、125a固液废品库房、112a试车待试间厂房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工程规模: 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17号热处理厂房、125a固液废品库房、112a号准备待试间,总建筑面积6190㎡,其中,117号热处理厂房建筑面积4490㎡,结构: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柱网18米,建筑高度10.2米;125a固液废品库房建筑面积300㎡,结构:框架结构,建筑高度5米,柱网6米;112a号准备待试间建筑面积1400㎡,结构:框架结构,建筑高度7.9米,柱网12米。
        2.1.3 合同估算价: 5368.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8月3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4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17号热处理厂房、125a固液废品库房、112a试车待试间厂房,具体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动力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包含各厂房工艺设备基础。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标段描述项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面积、时间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两页)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备注: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面积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设计说明: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1工艺方案:理解发包人行业定位、园区规划原则,并为发包人统筹规划提供技术支持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2工艺方案:厂房工艺布局、生产分区、工艺设备布置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3工艺方案:工艺流程合理、符合试验流程,物流便捷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4工艺方案:工艺方案符合发包人工艺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1总平面布局: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利用土地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总平面布局:园区物流组织流线合理,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1建筑功能: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2建筑功能: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5.1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2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1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2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7.1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2建筑节能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1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2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分)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得1分。(满分1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8/1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发常州兰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银杏湖大道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层
        邮       编:/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杜文文
        电       话:18094226315 电              话:83209871-8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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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 分 至 分,下午 分 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每天上午 分至 分,下午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缺少]
编号: AJN200368-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已由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宁经管委行审备[2018]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航发常州兰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28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5280.00万元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17号热处理厂房、125a固液废品库房、112a试车待试间厂房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1.2 工程规模: 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17号热处理厂房、125a固液废品库房、112a号准备待试间,总建筑面积6190㎡,其中,117号热处理厂房建筑面积4490㎡,结构:钢筋混凝土排架结构,柱网18米,建筑高度10.2米;125a固液废品库房建筑面积300㎡,结构:框架结构,建筑高度5米,柱网6米;112a号准备待试间建筑面积1400㎡,结构:框架结构,建筑高度7.9米,柱网12米。
        2.1.3 合同估算价: 5368.00万元
        2.1.4 总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08月31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0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1月24日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航空发动机生产能力建设项目117号热处理厂房、125a固液废品库房、112a试车待试间厂房,具体包括土建及水电安装、通风空调、动力工程、消防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不包含各厂房工艺设备基础。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标段描述项
        2.3 工程总承包类型:可行性研究已完成设计-采购-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A) 设计资质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B)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面积、时间以分包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工程总承包分包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分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D)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面积以合同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E)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16年12月1日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总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提供设计合同,面积、金额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业绩认定标准:所有业绩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2要求。
6、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8、项目管理机构:
(1)设计负责人:申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2)施工项目经理:申请人拟委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对于由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
9、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1.4.3的要求。
        3.2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1、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不接受

2、近两年以内,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近一年以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近三个月以内,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企业应提供江宁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单项登记手册(江宁地区的《建筑施工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登记手册》(两页)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备注:以上施工企业是指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资质要求且不进行施工分包的投标人。投标人为了不办理江宁登记手册故意隐瞒具备的施工资质,视为弄虚作假)
(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提供承诺书,承诺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补充说明: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面积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 评分细则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4.1 分值构成:
                工程总承包报价:56分
                设计文件:35分
                商务标: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分
        4.2 评分细则:
            1.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
1.1设计说明: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2设计说明: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1.3设计说明:各专业设计说明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1工艺方案:理解发包人行业定位、园区规划原则,并为发包人统筹规划提供技术支持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2工艺方案:厂房工艺布局、生产分区、工艺设备布置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3工艺方案:工艺流程合理、符合试验流程,物流便捷优(3);良(2.7);中(2.4);差(2.1);无(0)
2.4工艺方案:工艺方案符合发包人工艺需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1总平面布局: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利用土地合理,与周边环境协调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总平面布局:园区物流组织流线合理,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4.1建筑功能: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3);良(2.7);中(2.4);差(2.1);无(0)
4.2建筑功能: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优(3);良(2.7);中(2.4);差(2.1);无(0)
5.1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5.2结构方案: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6.1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6.2设备方案: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2);良(1.8);中(1.6);差(1.4);无(0)
7.1建筑节能措施:提出切实可行的建筑节能措施优(1);良(0.9);中(0.8);差(0.7);无(0)
7.2建筑节能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建筑节能标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1设计深度: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1);良(0.9);中(0.8);差(0.7);无(0)
8.2设计深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1);良(0.9);中(0.8);差(0.7);无(0)
            2.工程总承包报价:
                 投标报价: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7%(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3%、3.5%、4%、4.5%中确定,开标时随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满分56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3.1 总体概述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2 设计管理方案: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3.3 施工管理方案: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2);良(1.8);中(1.6);差(1.4);无(0)
3.4 采购管理方案: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优(1);良(0.9);中(0.8);差(0.7);无(0)
            4.商务标:
                 项目管理机构:(满分3分)
项目管理机构:本项目须成立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机构,主要配备人员如下: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满分1分) (2)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的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0.5分,具有工程师职称的加0.25分。(满分1分) (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得1分。(满分1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0年1月-2020年0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金额为0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应视为有效),上述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所属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满分3分)
工程业绩:(满分0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满分0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8/10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航发常州兰翔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银杏湖大道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丰安路君泰国际A座25层
        邮       编:/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朱工 联      系     人:杜文文
        电       话:18094226315 电              话:83209871-807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分,至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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