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5,公告主要内容为:黑龙江齐齐哈尔集贤县2020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项目集贤县2020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施工第A1标段标段招标正常,所属区域:黑龙江-齐齐哈尔-龙江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集贤县2020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第A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集贤县2020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建设项目,已由 黑龙江省财政厅以 黑财债〔2019〕49号文件、黑财指(建)〔2019〕4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集贤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 国家车购税补贴及地方财政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集贤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集贤县2020年农村公路水毁恢复重建工程。
2.2 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集贤县
2.3 建设规模:东风村-富兴村、红旗村-丰收村、集贤镇-国庆村、升昌-四方台、顺发-升昌、永安-哈同公路、太岩村-太春村、同三公路-升昌水毁公路修复。
2.4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20 年 8 月 15 日- 2020 年 11 月 15 日。共 93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和招标图纸所列的全部内容。
2.6 质量要求:交工验收质量评定 合格,竣工验收质量鉴定 合格。
2.7 标段的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A1 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第A1标段最高投标限价5,126,594.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要求,列入名录的投标人资质条件的公路施工企业(仅为由部审核、审批的施工特级和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qy.hljj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
第A1合同段:近五年来(2015年-2019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本招标项目的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以上所完成工程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并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或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qy.hljjt.gov.cn/)”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申请人和在2018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2018年度被交通运输部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人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申请人进行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后审 ,采用 合格制。
3.6 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并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hljggzyjyw.gov.cn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0 年 07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0 年 0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休息),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
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每套 2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4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请投标单位于 2020 年 07 月 22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自行考察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自理。
5.2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线下现场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
5.3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8 月 04 日上午 9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 2020 年 08 月 04 日上午 09 时 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且第二信封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逾期未在“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8 月 05 日上午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纸质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同时递交递交至 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鸭山市尖山区西平行路和站前路交叉口行政审批中心五楼) 开标室。招标人将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举行现场和交易平台同步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线上远程开标时间: 2020 年 08 月 05 日上午 09 时 00 分;请投标人根据开标时间,使用数字证书准时参加远程开标工作。投标人须高度重视线上远程开标工作,并按照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要求提前做好远程开标准备,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不能顺利进行线上远程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现场第二信封纸质投标文件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和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同时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及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分别安排线上远程开标人员和线下现场开标授权人员参加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只需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 PDF 版),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 第二信封不能上传,否则投标无效),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
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 0 ”代替 ,上传的 PDF 版投标文件必须与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7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第 A1 标段为人民币 10 万元。形式为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不适用),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递交截止时间: 2020 年 08 月 02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确保上述款项在此日期时间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户上(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投标将被否决。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即“电子交易平台”(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即“电子交易平台”(http://hljggzyjyw.gov.cn)上发布。公示内容包括:
8.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8.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8.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8.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8.5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集贤县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双鸭山市集贤县体育街
邮 编:155900
联 系 人:丛先生
电 话:0469-4667534
监督部门:集贤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双鸭山市集贤县体育街
邮 编:155900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5846834999
代理机构:华江法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双福路双大紫园5-4商服
邮 编:155100
联 系 人:范先生
电 话:18945788885
电子邮件:498516777@qq.com
日 期: 2020 年 0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