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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城区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802-202007-303001-0054)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7-18 02:01:25 安装信息网 加入收藏
所属区域:  广东-汕尾-城区 招标业主/代理:  /
加入时间:  2020.07.17 截止时间:  2020-07-

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8,截止日期:2020-07-,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汕尾清城区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服务项目竞价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汕尾-城区,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441802-202007-303001-0054,招标文件售价:(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城区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 年 07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802-202007-303001-0054

项目名称:清城区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

最高限价(如有):39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清城区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项目性质

完成期限

付款方式

清城区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实施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

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50%预付款,所有安全利用措施落并提供相应阶段性工作进展基础上,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30%的进度款,项目验收合格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20%款。如果项目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退回所有已支付款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采购项目需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实际签订期限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20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所属期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2.按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具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0 年 7 月 18 日至 2020年 7 月 24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方式:现场报名领购

售价(元):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0 年 07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缴纳磋商保证金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磋商保证金

1)时间:自2020年718日至磋商截止时间止。

2)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3)形式:汇款、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磋商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说明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清城区东城澜水新区行政中心办公大楼二楼213室

   联系方式:0763-39390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联系方式:020-22221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电话:0763-328072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17日


关键字:其他,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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