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19,截止日期:2020-,公告主要内容为:浙江宁波慈溪市新浦镇教室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浙江-宁波-慈溪,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CXZFCG[2020]330282001149866号,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慈溪市新浦镇教室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上注册账号并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年08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 慈溪市新浦镇教室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CXZFCG[2020]330282001149866号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新浦镇教室改造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范围:
标项 |
采购内容 |
采购期限 |
数量 |
预算价 |
一 |
新浦中心小学教室、新浦初中教室讲台区改造 |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软木板、桌柜、椅子、地板一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
21.9万元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的获取: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上注册账号并登录后获取采购文件,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
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获取路径:【登陆政采云】-【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直接在公告附件下载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2)供应商注册: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3、招标文件及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在招标公告及更正公告页面中下载。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login)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七、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 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文件制作:
3.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
3.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
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及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6.html(手机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7GyLXW0BXgMSmLUuYuPM(电脑登录账号后观看)、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电脑登录账号后浏览)
3.3本项目供应商可以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2020年8月10日09:30(北京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方式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甬行码”为绿色的授权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畅通。方式二:EMS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EMS邮寄送达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送达地址: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清源路261号 ,联系方式0574-58976332、(15058250730)。供应商邮寄后可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58634594@qq.com),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
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应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
九、开标时间:2020 年8月1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开标。
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0 年8月10日10时00分前)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2020 年8月10日10时00分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作为依据,若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投标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的则投标无效;供应商按时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的,以在线解密的投标文件作为评审依据,采购代理机构于开评标结束后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退回给供应商。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十、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新浦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蔡老师
地址:慈溪市新浦镇新胜路88号
联系电话:0574-63571771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界牌清源路261二楼
联系人:岑工
联系电话:0574-55687362
质疑答复人:马工
联系电话:0574-58976332
十三、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2
十四、其他事项:
1、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加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3、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供应商不得为该整体项目或其中分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过设计、编制、管理等服务的法人及附属单位。
6、 供应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
7、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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