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1,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揭阳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配套装备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揭阳-普宁,所属行业分类:监测,采购业主: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招标编号:445281-202007-211010-002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配套装备及安装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二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08 月 12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81-202007-211010-0021
项目名称: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配套装备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2,880,122
最高限价(如有):2880122.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配套装备及安装项目
2、标的数量:1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普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S020HGG0703PN 二、采购项目名称: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配套装备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类别:货物类 四、采购人: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五、项目内容、数量、最高限价及交货安装完成时间(含验收合格):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交货安装完成时间 (含验收合格) 1 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实验室配套装备及安装项目 1批 2880122.0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4、其他:注: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范围含有金属、木质家具制造和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或实验室家具及其他实验室设备和实验室通风)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07 月 20 日至 2020年 07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二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 08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号北侧第一栋东起第二间(普宁市公安局对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揭阳市生态环境局普宁分局
地址:揭阳市普宁市流沙大道赵厝寮路段(原药监局)
联系方式:0663-2253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联系方式:0663-8212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663-2242333
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 年 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