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3,公告主要内容为:上海闵行区华菁公寓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上海-闵行区,所属行业分类:消防设施,招标代理:上海闵招工程咨询事务所,采购业主: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闵招工程咨询事务所受委托,对华菁公寓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投标人须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4)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不得调整,不得有在建项目)。5)具有在有效期内安全许可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华菁公寓老旧消防设施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721-248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20-z7180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建设内容:老旧消防设施改造
5、交付地址:华菁公寓
6、交付日期:2020年10月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1747128.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1747128.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10、最高限价:1747128元
11、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汤燕萍
13、电话:13761256096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7-22 13: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7-27 13: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2.资质证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3.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人员情况查询表;4.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5.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6.安全许可证;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20-07-22 13:30:00至2020-07-29 13: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8-03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8-03 14: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闵行区春申路1955号陇盛大厦712室
2、磋商地点:闵行区春申路1955号陇盛大厦712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一正三副(商务标和技术标合并装订),并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胶装)并密封包装,并标明投标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此投标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可无线上网(自备上网卡)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3)投标签收回执;(加盖公章)(4)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投标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标。查询网址如下:“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新虹街道办事处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闵招工程咨询事务所 |
地址: | 申滨路777号 | 地址: | 春申路1955号陇盛大厦706室 |
邮编: | 201107 | 邮编: | 200237 |
联系人: | 顾明雷 | 联系人: | 汤燕萍 |
电话: | 62208826 | 电话: | 13761256096 |
传真: | 62208826 | 传真: | 021-6476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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