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7-24,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惠州西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东-惠州,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惠州诚濠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西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已由惠州仲恺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以惠仲科函【2019】2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西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2.2 招 标 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2.3 项目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
2.4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西坑村。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4898平方米,包含15米宽市政道路293米,停车场面积19904平方米,园林式墓地以及其他配套设施10599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和二期金埕安置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俩部分,其中市政道路工程包括道路、人行道、路灯等工程;金埕安置地附属设施包括停车场、园区道路、排水、照明、园林绿化等工程。
2.5 工程造价:17105710.47元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有关资料及说明,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工程和二期金埕安置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俩部分,其中市政道路工程包括道路、人行道、路灯等工程;金埕安置地附属设施包括停车场、园区道路、排水、照明、园林绿化等工程的施工及保修工作(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文件为准)。
2.7 工期要求:48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2.9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 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必须要有: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广东省外企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质量检查员1人,施工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3.4 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
3.5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4万元(按本工程总造价的2%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投标保证金缴交证明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 采用转账、汇款形式的(由招标人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取):
(1)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打印缴纳投标保证金通知书,并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账到投标保证金缴纳通知书中指定的子账号。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严禁投标人采用EFT系统(广东金融结算系统)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保证金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未中标的投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银行退还至中标人原汇款账号(含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扣除转账手续费)。
4.2 采用电子保函、电子保证保险形式的:
(1)投标人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选择相应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办理费用应当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缴纳。非投标人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费用的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无效。
(2)电子保函(或电子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电子保函、电子保险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保函、保险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4)电子保函、电子保险应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的担保或保证保险,且担保或保险阐述范围应当包含本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所有情形,否则为无效。
4.3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的:
(1)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密封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且投标人应按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要求上传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扫描件,否则投标无效。
(2)未中标的投标人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原件将在按规定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退还给中标人。若投标人未领回上述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的,则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保障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
(3)采用保险形式的,保费应从投标人注册地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须提供汇款或转账凭证原件及基本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采用上述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该证明文件有效期必须等于或大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否则为无效。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有效期相应延长,且延长后的有效期应满足前述要求。
5.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的方式根据《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部分流程的函》(惠公易函〔2020〕34号)的规定,取消建设工程招投标报名环节,凡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工程电子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相关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府【2014】167号)。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huizhou.gov.cn/)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6. 答疑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6.1 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6.2 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6.3 现场递交书面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6.4 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6.5 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6.6 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7.1 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和书面投标文件。
7.1.1 电子投标文件:由两部分组成,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为PDF文件(上传后进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第二册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电子标书(格式XML2.0),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网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另行拷盘提交;
7.1.2 投标人书面投标文件只需提交第一册技术商务投标文件。书面投标文件:一式七份,正本一份,副本六份,并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应为投标人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有效投标文件(应当具备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以及“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投标文件副本可以是从交易平台直接打印的或正本复印件。投标文件打印后在首页右上角上注明“正本”或“副本”。由投标人交易员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
第二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纸质投标文件在投标时无需递交,全部中标候选人须在评标结束后在三个工作日内打印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后,交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中标候选人递交的纸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应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文件一致,不一致时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电子投标文件为准。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无需递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3 按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存在重复报名或者报名后不进行网上填报价、不缴交投标保证金、不在网上递交标书及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8. 电子交易规则按照《惠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规则》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指南》。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有不一致者,以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10. 联系方式招标人: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09291
联系地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8号投资控股大厦807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诚濠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2266020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岸路133号A2栋写字楼202室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仲恺分中心
联系电话:0752-3278475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21号小区人才大厦10楼